重要动态
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0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八章74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个人信息的定义、处理个人信息的各项原则等;第二章至第七章为法律主体部分,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个人信息处理中的权利义务、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主体及其职能、个人信息处理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第八章为附则,规定了本法中特定用语的含义、本法与其他法律规范衔接的条款及本法施行日期等。
【律师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法,该部法律亮点颇多。
亮点一:明确“个人信息”范围、“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亮点二:充分给予个人对于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决定权等多项权利。
针对基于个人同意而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如果,后续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同时,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亮点三:区别和提高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将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个人信息纳入敏感个人信息范围。
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亮点四:禁止部分软件利用“大数据杀熟”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亮点五: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或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个人信息保护部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个人信息保护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了5000万元以下或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71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法律援助的定义与工作原则、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职责主体等;第二章至第六章为法律主体部分,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形式与提供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启动、实施与终止的程序、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与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中的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第七章为附则,规定了本法与其他法律规范衔接的条款及本法施行日期等。
【律师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个章节、七十一条规定,其中,第三十一条明确列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该法立足于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在帮助他们及时有效获取法律帮助的同时,对于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也予以明确。法律援助人员可采取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形式,为受援助人员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九章68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指导思想、监察官的人员范围以及对监察官的总体要求;第二章至第八章为法律主体部分,明确了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监察官的管理、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以及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等内容;第九章为附则,规定了本法与其他法律规范衔接的条款及本法施行日期等。
【律师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颁布是国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有重要意义:
1.初任监察官资格考试——改为监察官资格考试;
2.首次将外部监督——特约监察员的监督写入法律;
3.立法增加“立案审查”作为监察官停止履行职务情形;
4.监察官近亲属不能办理监察官任职的监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5.征求意见稿“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除履行监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被删除;
6.提高监察官的专业能力,被写入立法;
7.《监察官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此外,《监察官法》还明确实行监察官责任追究制度。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a8c4e3672c74491a80b53a172bb753fe.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e313d912b03b420d9e9e22b5565d3b9c.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c5439b50d1614851aeaee97dde63b863.shtml
徐飞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部副部长
李润声(实习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