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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防疫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开展,最高检跟踪发布5件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全国共立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84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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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人民检察事业开启新征程
■ 确保防疫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开展,最高检跟踪发布5件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8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官网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从前期发布的14批典型案例中选取了5起。该批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包括河北省内丘县梁某某、任某军、任某辉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韦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四川省南充市孙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律师观察】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行为人不听建议和劝告,执意违反政府有关机关对于防疫禁令和公告,导致病毒传播、多人感染的情况,给疫情防控造成较大阻碍。该批典型案例对违反关于不得人员聚集、如实报告流调轨迹等要求的主要情形均有涉及。此外,对于多地出现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涉疫信息等类案的办理,案例也有较强的指导性。
2020年12月,充分吸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立法和司法实践发展积累的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如新冠肺炎,属于本罪调整范围。二是补充完善了构成犯罪的情形。该条第四项规定:“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第五项将此前的“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修改为“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上述修改增加、完善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行为类型,将本次防疫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上述两大类行为予以犯罪化,完善了构成犯罪的情形,严密了法网,使得今后在惩治类似行为时有法可依。
在当前严峻的防控疫情形势下,依然还有极少数人明知政府从严防治的要求,无视疫情传播严重形势,违反限制流动、居家隔离、如实报告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者传播严重风险,对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破坏,构成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应当在以往发布案例的基础上,从严追诉。典型案例的发布,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对疫情防控措施有正确的理解,服从国家疫情防控大局,群策群力,严格守法,服从管理,携手战胜疫情,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全国共立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84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万余人
7月30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上半年移民管理工作主要数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杰主持发布会,通报2021年1-6月份移民管理工作主要数据、成效。国家移民管理局始终将维护政治安全置于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严密边境一线查缉、严格边境辖区管控、强化侦查破案,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上半年,全国共立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84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万余人,同比分别上升220%、271%。破获毒品案件578起,捣毁吸贩毒窝点40个;查获一大批走私案件,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边境口岸稳定。
【律师观察】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被置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三节,旨在打击严重破坏国家进出境管理办法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该些行为在造成国边境地区严重社会治安问题的同时也在为国家着重防范的境外疫情输入带来风险。因应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出入境政策,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出境,严格审批签发普通护照和内地居民出入境通行证件,上半年全国共签发普通护照33.5万本,主要事由为出国留学、就业和商务,签发量仅为2019年同期的2%。暂停境外高中风险等级国家人员口岸签证和入境、过境免签,严格执行陆地口岸“客停货通”政策,对入境货机实行专区验放,对出入境船舶及其船员实行非必要“不登轮、不登陆、不搭靠”措施,确保防疫安全。强化与各地各部门疫情联防联控,强化大数据预警,及时向海关、卫健部门和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通报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有关方面从中核验确诊和疑似病例4586人、密接人员34.3万人,有力服务了全国抗“疫”大局。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人民检察事业开启新征程
8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专门提出要求,并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出部署。
【律师观察】
《意见》共19条,从“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律师对《意见》主要内容梳理如下:
一、《意见》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
二、《意见》要求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三、《意见》还要求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审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完善对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审判机构等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
四、《意见》明确要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
五、《意见》要求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监管,增强罪犯改造成效。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暂予监外执行。
六、《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依法调阅被监督单位的卷宗材料或者其他文件,询问当事人、案外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
七、《意见》还要求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协要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
本期编辑:徐飞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部副部长
本期编辑:李润声(实习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