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健全破产制度的明确要求。
2019年12月20日,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成都召开。会上,与会人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工作规则(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我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李正国当选为副会长。

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受到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副部级专委、二级大法官杜万华,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沈涧,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涛出席成立大会。会上,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作了“中国破产审判工作的崛起与破产审判的配套工作机制和制度”专题学术报告。
—坚持破产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理工大学联合发起设立。研究会将围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两条主线,致力于破产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法治实践创新。
◎ 通过举办学术论坛、研讨会、讲座,出版破产法学术文集等,宣传破产保护理念;
◎ 组织实施相关研究课题,落实年度课题、合作课题和委托课题,就国家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破产法治理论提出建议,推进法治理论创新;
◎ 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研究力量,积极参与国家和四川地方破产立法规划的研究、起草、修改、咨询、论证等工作;
◎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全省破产法学研究提供平台,提升破产法学研究水平,繁荣破产法学理论研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