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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 20期 | 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最高检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1-07-12

      重要动态

      ◆ 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最高检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

      ◆ 最高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 最高检部署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

      〣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最高检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

      202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官网发布文章,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该专项活动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和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以及羁押背后所反映的以押代侦、以押代罚、社会危险性标准虚置、羁押必要性审查形式化等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等问题,确定选择三类重点案件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随后,最高检还将围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专项调研,并在全面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发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

     【律师观察】

      本次专项活动选择的三类重点案件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行为相关犯罪等)在办羁押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

      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有利于确保各个羁押环节准确适用、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在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的同时,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并在专项活动推进过程中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将“少捕慎诉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和每一个羁押案件当中。

      〣最高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检察日报》2021年7月11日第二版刊登《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三个部门于2021年5月31日联合印发。《意见》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内容和机制以及组织保障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意见。

      【律师观察】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持续加强、成效明显,但性侵害、欺凌、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等问题比较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痛点和治理的难点。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有多方面原因,其中家庭因素的影响不容忽视。《意见》是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制定。

      律师对《意见》着重推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作以下梳理:

      第一,主要任务主要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情况应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改进家庭教育意见,必要时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问题,尚未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偏差或遭受侵害后果的,应当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对于包括离异和重组家庭、父母长期分离家庭等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

      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例如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城乡接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应当结合办案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家庭教育知识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营造民主、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

      第二,工作内容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引导其改善不当教育方式。通过教育引导,帮助其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树立正确价值观;提高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养成。

      〣最高检部署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

      2021年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文章,最高检决定自6月上旬至9月下旬,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下称“百日攻坚行动”)。为此,最高检日前下发《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指出“百日攻坚行动”是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助推作用,聚力整治顽疾,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通过丰富线索来源,做好工作衔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攻坚、着力查处一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打好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检察履职支撑,为纯洁政法队伍肌体、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检察力量。

      【律师观察】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是为聚焦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严惩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方案》中明确,“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查办五类案件:一是全国及各省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和各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二是全国扫黑办及各省级扫黑办移交的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三是“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假暂”等案件;四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五是县处级以上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要案。

      “百日攻坚行动”自6月上旬至9月下旬,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全面梳理核查阶段。全面梳理核查所有尚未处置、未了结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和重点案件。二是集中处置攻坚阶段。省、市两级检察院实行挂图作战,及时组织研判或者调查核实案件线索,对所有线索无一遗漏地加以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做好分流、处置,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及时予以了结;存在行政、纪检、党纪违规行为的,转相关职能部门依纪依规处理。三是总结巩固提升阶段。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深入剖析执法司法活动中的顽瘴痼疾问题,找准症结,推动完善制约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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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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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润声(实习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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