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接受了红星新闻、川观新闻等多家媒体采访,就企业合规建设、网络诽谤犯罪等提案建议进行了介绍。
◎李正国
全国政协委员
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
| 来源:红星新闻
| 红星新闻记者 许媛 实习记者 谢雨桐
-希望加快推进企业合规试点-
“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李正国向红星资本局介绍道,“这样做的主要功能是防控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避免因被剥夺资格、遭受严厉处罚而带来严重后果,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李正国提到,目前试点范围仍然比较窄,他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建议由检察机关主导企业刑事合规工作,加强顶层设计;二是借鉴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索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积极争取该项改革试点获得授权;三是建议引入符合条件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作为独立第三方担任企业合规监管人,对企业进行督导。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建监管人名录;四是建议加大宣传,培育企业合规文化。”
| 来源:川观新闻
| 记者 袁婧
-建议将网络诽谤犯罪纳入公诉案件范畴-
“建议将网络诽谤犯罪纳入公诉案件范畴,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3月9日,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表示,希望将通过网络实施的诽谤罪由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
为何有此建议?李正国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诽谤罪为自诉案件,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会成为公诉案件。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通过网络实施的诽谤案件时有发生,但是在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时往往需要借助设备和技术,然而靠被害人自行取证,是很困难的,“因为一般的被害人显然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和条件”。
在李正国看来,通过网络实施的诽谤,与传统意义上的熟人社会或“线下”进行的诽谤不同,它的影响面更广、后果更严重、完全可能无端被诽谤,“所以需要公权力介入,才能对通过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行为形成震慑。”
除此以外,李正国还提出,建议检察机关加快推进企业刑事合规建设,积极探索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刑事合规监管制度。同时,建议最高检、最高法对基层检察院、基层法院办理涉及野生动物犯罪的案件给予有力指导,“例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于炮山甲中药饮片的购销就因为有关规定不明确,规范位阶低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可能会因法律适用问题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