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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赴巴中参与召开集洲公司第一次全体债权人会议

发布日期:2020-01-19

      2019年5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四川省巴中市集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指定成都先尧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担任管理人;并于2019年9月3日作出(2019)集洲破字1号复函,同意管理人聘请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法律服务机构。

      我所受聘后,组织了由执行主任李群河、高级合伙人张德平、钟沛岑律师牵头的执行团队,负责本案清资核产、债权审核、代理诉讼或仲裁等重要工作。本案债权规模逾十五亿元,债权成因涉及民间借贷、金融贷款、担保责任等,案情复杂,工作量巨大。为保障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执行团队加班加点,通力合作,推进破产清算程序依法有序进行。

      2020年1月10日,我所执行主任李群河、高级合伙人张德平,律师钟沛岑、唐亚楠、王晗、李培一行赴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召开集洲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全体债权人会议。


 

      会上,张德平律师、唐亚楠律师分别向人民法院及全体债权人作工作报告,整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能够概括性地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实现透明、有序、公平的债权分配,有助于保障广大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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