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刑事律师艾伦.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在写给年轻律师关于职业的《致年轻律师的一封信》中说:“优质的法律教育需要在课堂、法庭和律所经验之间寻求平衡。”
在美国法学院学习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美国司法实际状况又如何?恒和信午餐会第78期,实习律师鲁婧岚分享了在美国法学院学习及在美国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
关于美国联邦法律与州法律的关系,她分享到:“美国的法律体系分为联邦与州,各州有较独立的管辖权,而联邦的管辖权是限制性的,联邦法院的管辖权是宪法第三章特别规定的。”
关于美国判例法:“美国是判例法国家,他们是依据判决先例来审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法条,美国非常依赖于他们的成文法。只不过,他们的成文法一般来说比较简洁,所以需要法院在一个个案件中解释,而之前的判决和对法条的解释,就成了他们的判例法。”
关于在美国法律写作与检索,她分享了IRAC(Issue Rule Analysis Conclusion)练习,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文书写作是决定案件走向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时,鲁婧岚为我们分享了美国司法中证据和证人的重要性、如何和警察交流、检察官与辩护律师如何沟通等内容。
在美国学习期间,鲁婧岚取得了美国联邦法院、美国纽约州、美国亚利桑那州律师执照,并曾任皮玛郡高级法院法官助理、皮玛郡检察官办公室轻罪部门学生检察官、 亚利桑那联邦法院法官助理、美国查斯丁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