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条例》的规定强化了政府的监管力度,也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责任。由此也为用人单位指引了方向,企业只有依法合规经营,重视员工工资发放,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才能规避风险,长期发展。
2020年3月30日,恒和信午餐会第79期,邱文锋律师从建工领域务工人员现状、务工者的法律身份、劳动用工模式、务工者与用工方的风险及防范等方面,全面分析了“建工领域用工法律风险”。
建工领域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涵盖的工种包括预决算、木工、泥工、钢筋工、塔吊及吊装人员、电焊、设备操作维修等等。建工领域务工人员多为农民工,部分城镇人员,而务工者的法律身份,邱文锋律师认为,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关系,个人承包人聘用务工者,均不认定劳动关系。
邱文锋律师指出,由于劳动用工模式多样、劳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务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建工领域在实际用工管理中问题百出,纠纷不断,务工人员与用工方都存在较大风险。
如何防范风险?邱文锋律师认为,务工人员自身要提高认识,看重社保等长远利益;用工方规范用工,消除违法分包,杜绝包工头聘请农民工,签署劳动合同,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引入劳务派遣,完善社保和用工培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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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会第78期 | 美国司法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