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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李正国律师参加“法官、律师恳谈会”

发布日期:2012-09-13

 

2010年6月7日下午,我所主任李正国律师应邀参加了省法院和省律协共同举办的“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法官、律师恳谈会”。省法院副院长陈明国、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刘鸣、省法院监察室主任吕建中、省法院各庭室庭长和主任、成都市中院副院长胡建萍、锦江区法院院长杨玉泉、郫县法院院长万兴隆、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昌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彭永巨、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如何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展开了深入的讨论,陈明国副院长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律师与法官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和法官之间应该互相独立,互相监督,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只有增进彼此的认同感,才能增进彼此的信任感,大家只有站在对方的角度,从我坐起,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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