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提供的强大制度工具,对挽救短期陷入困境但仍有运营价值的企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为暂时资金链断裂但仍有生存价值的企业提供了希望。但是由于在法定期间(最长9个月)内重整成功的企业少之又少,因此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企业重整成功效率,预重整制度应运而生。
2020年4月13日,恒和信午餐会第81期,清算与破产法律部部长柏艳梅律师分享了《预重整——律师拓展破产业务的蓝海》,从背景概述、预重整制度、预重整模式、法律适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与法定重整制度衔接思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
柏艳梅律师提到,预重整既可以缩短破产重整程序的时间,减少法院的审判压力,也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权益价值。同时以典型案例对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与法定重整制度衔接思考等板块进行了讲解。
“预重整”作为一个法律并未规定的程序,实务中开始在全国各地得到广泛探索与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经济、社会效果。柏艳梅律师建议大家,可以以临时管理人身份尽早的介入破产案件中,协助将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程序结合起来,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更好地解决债务人的生存危机,最大限度保留重整价值,减少法院的审判压力和政府的维稳压力,化解其现实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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