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8-87534001
CN EN

咨询热线

028-87534001
在线留言

骆优律师就成都允许临时占道经营措施接受四川日报采访

发布日期:2020-05-25

      今年3月,《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下文简称“措施”)出台,明确了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等工作前提下,允许在一定区域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和夜市、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此举一出,全国人民为成都点赞。2020年5月14日,就成都允许临时占道经营这一措施,恒和信骆优律师接受了四川日报采访,从法律的角度对该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采访的过程中,骆优律师介绍到:“《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设置市场、摊点等活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条例留下了‘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这一回旋余地,因此,这一措施并未跳出已有的法律法规,是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具体落实。”骆优律师认为,此举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有助于疫情防控,符合社会及人民群众的切实需要。与此同时,他建议,充分落实该项举措,首先要满足该措施中已经明确的前提条件,其次不能随意扩大其适用范围,“该项举措只是临时性的,相关行政机关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其予以调整。”

      据四川日报报道,截至5月8日,此举共计增加就业岗位8万个。允许占道经营,体现了成都的包容与温情,更为疫情后的成都增加了宝贵的“烟火气”。


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