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5)》。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部部长刘坤,专职律师吴亦雨代理的两件专利权属纠纷案件,凭借清晰的法律适用逻辑与重要的规则指引价值,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5)》(第61号、64号)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为全国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最高审判机构,其每年发布的裁判要旨摘要均为行业高度关注。2025年度摘要从数千件技术类案件中精选典型裁判规则,覆盖专利授权确权、专利权属、专利侵权、技术秘密、垄断等重点领域,集中体现了最高司法机关激励科技创新、维护诚信秩序、统一裁判标准的鲜明导向。其中蕴含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不仅是全国法院审理类案的重要参考,也是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布局与风险防控的权威依据。
收录案件摘要
61.专利权效力与有关权属纠纷审理的关系【涉“电容式接口电路”发明专利申请权权属及侵权责任案】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3205号
【裁判要旨】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权属纠纷的实质在于明确有关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属。因发明创造未必只能以专利方式保护,在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者驳回、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放弃等均不当然影响对发明创造权益归属的判断,人民法院一般应当继续审理有关权益归属纠纷。
64.主张专利权属的请求权基础;使用他人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后无正当理由撤回时的损害赔偿责任【涉“陀螺仪电路”发明专利申请权权属及侵权责任案】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3209号
【裁判要旨】1.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中,如果原单位于员工入职前即已完成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则该技术方案不属于该员工在原单位的职务发明,原单位可以基于商业秘密等其他请求权基础主张专利权属。
2.将他人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在专利申请公布后无正当理由撤回专利申请,致使有关技术秘密信息被公开或者进入公有领域的,构成对技术秘密的非法披露;技术秘密权利人因此已无法就该技术秘密信息取得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权益的,披露人应当向技术秘密权利人赔偿该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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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律师团队本次入选的两件案例,聚焦专利权属纠纷及与商业秘密交叉的核心法律问题,围绕研发成果归属、专利申请权确认、权利归属认定标准、侵害商业秘密赔偿等关键争议作出明确裁判指引,厘清了技术成果流转与权利确认中的法律边界,填补了专利权属与技术秘密交叉领域的裁判规则空白,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研发合作、完善权属约定、防范权属争议风险。两案的裁判规则既回应了实践中高发的专利权属认定难点,也彰显了司法保护真实创新成果、维护技术交易诚信秩序的价值取向,与国家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的政策导向高度契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刘坤律师、吴亦雨律师深度梳理技术事实、证据链条与法律关系,围绕权属认定的核心争议展开严谨论证,精准把握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逻辑与裁判尺度,以专业能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推动案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裁判规则。
此次两件代理案件同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5)》,是对恒和信知识产权团队专业能力的再次充分认可。未来,恒和信及刘坤律师团队将继续紧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司法保护导向,持续深耕技术类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不断提升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水平,以更高质量的专业服务支持科技创新、规范市场秩序,为营造诚信有序、保护创新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