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精准把握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要点,提升劳动法律实务处理水平,2025年10月16日,由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与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务研讨暨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在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来自高校的法学专家、律师同仁等100余人齐聚一堂,围绕劳动争议实务核心问题展开深度研讨。

会议伊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罗澍,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王建国为活动致辞。双方均表示,本次活动是院所协同合作的重要体现,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互动,推动法学理论与实务实践的深度融合,共同构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新机制,并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持续探索,切实推进院所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 罗澍 -

- 王建国 -
同时,罗澍副院长代表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向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授予“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牌匾。

- 主题分享 -
01.《分包、转包和挂靠中的用工主体责任》

- 陈云霞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致公党成都市委会法制服务委员会主任
陈云霞副教授以《分包、转包和挂靠中的用工主体责任》为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专题讲解。
她梳理了用工主体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与适用规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讲解了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针对三方主体关系、多层转包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典型场景,深入解析了用工主体责任的不同类型,清晰界定了责任归属的边界。
在责任性质界定方面,陈云霞副教授结合相关理论观点,阐释了将用工主体责任作为独立公法责任的理论价值,指出其有助于遏制承包人规避用工义务、惩戒违法分包企业,引导建筑、矿山等行业规范用工,并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完善用工市场秩序。
此外,她还就“合法经济资格与用工主体资格的保护效力差异”“个人招用劳动者的合法性边界”等实务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0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及免责事由》

- 廖 娟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
天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专家仲裁员
廖娟副教授结合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就《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进行了逐条深入解析,助力与会律师准确把握条文内涵与立法原意。
针对劳动争议中的高频难点“二倍工资条款”,廖娟副教授围绕其适用情形、计算方式、不予支付的法定条件以及视为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等情形展开系统阐述,为律师办理相关争议案件厘清了裁判逻辑,提供了实务参考。
0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19条下放弃社保无效的法律后果与司法裁判规则》
- 梁 辉 -
成都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梁辉律师以《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19条为基础,系统阐释了“放弃社保约定无效”的法律依据及裁判标准。他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放弃社会保险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未依法缴纳社保”主要包括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未及时缴纳等多种情形。梁辉律师从三个维度分析了相关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用人单位面临补缴义务及滞纳金、罚款等处罚;民事责任方面,需赔偿劳动者因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造成的损失;此外,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关于社保补贴返还问题,梁辉律师指出,法院支持返还通常基于三个条件:双方明确约定、补贴金额可区分、用人单位已完成补缴。但在实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存在工资拆分嫌疑等情况下,返还请求难以获得支持。
04.《竞业限制补偿金、违约金与效力认定——<劳动争议解释(二)>第12-15条的理解与适用》
- 邱鑫锐 -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邱鑫锐律师围绕《劳动争议解释(二)》第12-15条,系统解读了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违责认定、补偿金支付及特殊待遇相关问题。在离职竞业限制中,若劳动者未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可主张条款不生效;若约定的范围、地域、期限与保密事项不匹配,超出合理比例的部分无效。而在职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法定主体,双方明确约定即有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法律责任,他提到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约定标准优先,但法院可结合实际情况酌减;对于已支付的经济补偿,协议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可要求返还,未明确约定的则需结合各地司法实践判断。
- 自由交流 -
自由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劳动争议实务中的关键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就《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的实操适用细节、灵活用工下劳动关系认定、劳动争议要点等提问,分享嘉宾们结合自身研究与实务经验逐一细致解答。

本次研讨会在务实交流与观点碰撞中圆满结束。未来,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携手高校等学术机构,深入开展专业研讨,积极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切实提升法律实务能力,共同促进劳动关系领域的规范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