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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02.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犯罪,公安部公布10起典型案例,四川公安入选两例
03.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5.8%,公安部通报2024年全国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成效情况
1. 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解释》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坚持实践需求、问题导向,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拒不执行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基础上,《解释》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
1.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
4.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等等。
二、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解释》规定了五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
1.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聚众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3.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4.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5.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解释》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五、明确从重、从轻情节
关于从重情节
《解释》规定,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关于从轻情节
《解释》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明确追赃挽损程序
《解释》规定,对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时,对其故意毁损、无偿处分、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侦查移送情况对涉案财产进行审查,在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2. 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犯罪,公安部公布10起典型案例,四川公安入选两例
2024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纵深推进“昆仑2024”“净风”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利用“直播带货”“网购平台”等渠道制假售假犯罪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铲除一批犯罪网络链条,有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良好网络购物环境。截至目前,共破获相关案件1900余起。在“双11”来临之际,公安部公布依法打击网上侵权假冒犯罪10起典型案例:
1.辽宁公安机关破获邵某宏等人销售假冒品牌服装案
2024年6月,辽宁抚顺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企业举报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捣毁犯罪窝点15处,现场查获假冒品牌服装2万余件,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经查,2020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邵某宏等人从上游售假人员手中低价购买大量假冒品牌服装,雇佣多名网络主播,利用电商平台进行直播销售,累计销售假冒品牌服装50余万单。
2.黑龙江公安机关破获郑某阳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品牌麻辣烫底料案2024年4月,黑龙江哈尔滨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企业举报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麻辣烫底料成品200箱、假冒包材2.1万份,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查,2021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阳等人在互联网上联系、订制假冒多种品牌麻辣烫底料包装袋、纸箱,购买原材料生产假冒品牌麻辣烫底料,通过社交平台等网络渠道向外销售。
3.浙江公安机关破获赵某飞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浴霸案
2024年4月,浙江慈溪公安机关根据走访权利人企业发现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犯罪窝点10处,打掉犯罪团伙2个,现场查获假冒品牌浴霸整机1000余台及大量零部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查,202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飞等人大量购进浴霸裸机及零部件,非法印制假冒品牌浴霸外包装纸箱、说明书,生产、组装为成品后利用电商网店向外销售。
4.安徽公安机关破获郑某彬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手机案
2024年6月,安徽淮南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捣毁犯罪窝点3处,涉案金额5200余万元。经查,2021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彬等人大量收购二手品牌手机配件进行组装,购进假冒品牌手机条形码、标签和包装盒等包材翻新包装后,通过电商店铺向外销售,累计销售假冒品牌手机1.7万部。
5.福建公安机关破获王某祥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品牌轮胎案
2024年1月,福建三明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企业举报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犯罪窝点5处,现场查获假冒品牌轮胎4000余件、制假机器12台,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经查,2023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祥等人购进轮胎钢制模具,组织生产多种规格假冒品牌电动车及摩托车轮胎,在电商平台注册多家商铺向外销售。
6.江西公安机关破获吴某剑等人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案
2024年6月,江西上饶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犯罪窝点3处,打掉犯罪团伙2个,涉案金额3100余万元。经查,202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剑等人购买点火阀、燃气软管、能效标签等配件、标识,组装生产假冒多个品牌燃气具,通过电商网店对外销售,累计销售假劣燃气具1.7万台,经鉴定,涉案燃气具多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7.山东公安机关破获杨某珊等人生产、销售盗版玩具案
2024年6月,山东菏泽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企业举报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捣毁犯罪窝点7处,现场查获盗版玩具10万余件,涉案金额7600余万元。经查,2019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珊等人注册多家公司,大量生产盗版玩具,翻版设计产品外包装、印制组装说明书,封装后通过电商网店和小商品城实体店铺对外销售。
8.广东公安机关破获陈某钦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洗护用品系列案
2024年8月,广东广州公安机关根据深挖既往案件发现线索,循线破获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捣毁犯罪窝点14处,现场查获假冒洗护发用品8.3万余瓶(袋)、商标标识15万余个,涉案金额8500余万元。经查,2022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钦等人购进原料和假冒包材,租赁民房、厂房设立生产窝点,大量生产假冒品牌洗发水、发膜等洗护产品,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向外销售。
9.四川公安机关破获王某绮等人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
2024年4月,四川宜宾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捣毁犯罪窝点7处,现场查获假冒品牌化妆品8万余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查,202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绮等人大量购进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通过电商、外卖平台注册多家“隔日达”“小时达”店铺对外销售。
10.四川公安机关破获吕某娟等人生产、销售伪劣牦牛肉干案
2024年5月,四川绵阳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发现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捣毁犯罪窝点6处,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经查,2022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吕某娟等人设立制假作坊,购进封装机等制假设备,以购买的散装鸡肉干为原料加工、包装假冒品牌手撕牦牛肉产品,在电商平台开设多家店铺向外销售。
3. 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5.8%,公安部通报2024年全国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成效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国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和取得成效情况。
2023年,公安部依托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担当作为,破获了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收缴了一批非法枪爆物品,消除了一批枪爆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5.8%。
一、坚持以打开路,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围绕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三个重点,突出缉枪、治爆、净网三个领域,坚持以打开路、主动进攻,强化警种联动、情报共享,部署开展在逃人员缉捕会战,挂牌督办128起重大枪爆案件,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形成了强大打击震慑声势。
今年以来,各地共破获枪爆案件1.9万起,打掉团伙54个,捣毁窝点237个。江西、湖北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特大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据此组织发起34起全国集群破案会战,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31人,收缴枪支495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290吨。
二、全面清理整治,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组织发动基层力量,针对农村地区及山区、林区、牧区等重点区域,部署开展非法持枪狩猎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加强对非法狩猎突出地区、部位和时段的巡防宣传。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清查收缴力度,强化动态查缉和社会面巡逻查控,全面查缴社会面非法枪支。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边境一线和重点口岸堵截、查缉力度,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查非法携带、运输的非法枪爆物品。
三、强化部门联动,系统推进了源头治理
挂牌整治25个枪爆重点地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问题解决。会同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广播电视、体育、国防科工、矿山安监等部门开展枪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提升了安全防范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网上贩卖枪爆物品、传播枪爆制作技术、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等违法信息,营造良好网上环境。会同网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和邮政寄递企业座谈会,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整改隐患漏洞。今年以来,各地排查整改涉枪涉爆从业单位安全隐患1.2万起。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各地接到群众举报枪爆线索1440条,据此查破案件567起。近日,为充分展现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以“销枪爆、除祸患、保民安”为主题,全国公安机关共举办140场现场活动,集中销毁近年来收缴的各类非法枪支8.8万余支。活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在现场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邀请各界代表参观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战果和成效,宣传了非法枪爆物品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目前,从海关查获的枪爆物品情况来看,走私风险依然存在,并呈现两方面特征:
一是“化整为零”走私手法占据主流;二是走私来源地呈聚集性。对此,海关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口岸查缉能力,进一步强化与公安、邮政等单位的联系配合,推动形成管控合力,严厉打击枪爆物品通过走私渠道流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