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第42个“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2024年3月15日晚,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翠屏区合江门街道东街社区开展的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律所组织以罗玲、屈刚、杜佳慧、叶子等律师为服务团队,借助法律夜市为辖区居民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恒和信(宜宾)律所罗玲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于消费者的相关基本权利做了简单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罗玲律师强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未制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我所律师提示了辖区居民关注重点法律规定,例如《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第四条关于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消费者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偿权、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和依法成立消费者维权组织的权利等。
恒和信(宜宾)律师通过本次活动让群众知悉,消费者享有被告知真实信息的权利,面对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消费者更要理性看待广告内容,不可冲动消费。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也加深了律师与居民的互动。未来,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