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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任李群河受邀参加四川普法《法博士普法微课堂》节目录制

发布日期: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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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执行主任李群河受邀参加四川普法《法博士普法微课堂》节目录制,并就“网购食品安全问题”等相关内容作分享。

四川普法由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主办,《法博士普法微课堂》系列节目定期推出贴近生活、紧切热点的普法知识。

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不断发展,很多网红食品强势崛起,受到年轻人的青睐,但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网络主播可以在直播平台销售食品吗?网购食品出现安全问题该找谁负责呢?


问:通过网络直播购物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日常消费方式。那么,网络直播购买食品,消费者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答:首先,下单之前,要对商家的信息有一个了解。要查看商家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公示画面是否清晰、易于辨识,销售的食品是否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

其次,要查看商品信息,看是否详细说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商家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或明示暗示有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消费者要谨慎购买。最后,买家评价也很重要,比如商家对买家的投诉及差评是否作出了有效处理和整改等。

问:消费者在网络直播间买到问题食品该如何维权呢? 

答:首先,我们可以向商家说明相关情况,看商家能否给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不能,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寻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帮助,封存相关食品,及时保存证据。消费者通过网络直播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直播平台未对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民以食为天,民以安为先。所谓的“网红食品”,未必在食品的营养上有什么过人之处,很多消费者在商家的网络营销中跟风购买,不仅不理性,更有可能是花“高价”买“风险”。所以,大家在选购食品时,还应以“安全”为先。消费时多一份理性,生活中就少一分风险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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