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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和信·每周刑务观察 108期 | 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

发布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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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

2023年6月1日,为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可以被归纳为以下四点:

1.从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占比继续下降,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持续下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持续下降。

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有所下降,但性侵案件仍呈上升趋势,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数量上升,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上升。全国共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2053个。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2022年共救助未成年人1.7万人,发放救助金2.2亿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1万人次,协助开展生活安置3593人次,帮助重返学校2858人次。

3.2022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共制发“督促监护令”57425份,同比上升197.1%。检察机关共办理除监护权监督以外的,追索抚养费类、控辍保学类等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3368件。

4.检察机关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要求,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的“化学反应”,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就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共立案9700件,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3217件,占立案总数的32.4%。

相关链接: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点击查看)

02. 2022年共破案46.4万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效明显

2023年5月30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举措,全面加强“四专两合力”建设,狠抓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各项措施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全社会反诈局面初步形成,依法严打严惩战果丰硕,法律政策不断完善,全年共破案46.4万起,缉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351名,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链条重拳打击涉诈犯罪生态系统,统筹开展“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会同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开展“斩链”“清源”“利剑”三大战役,会同外交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部署开展“拔钉”行动,形成了打击涉诈犯罪的强大震慑。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采取一系列综合性防范举措,有效压制案件高发态势,推动电信网络诈骗发案连续17个月同比下降。

公安部建立分级分类预警劝阻机制,推动“厦门经验”落地生效,累计向各地推送预警指令2.4亿条;工信部持续提升行业监测、预警、处置能力,累计拦截诈骗电话21亿次、短信24.2亿条,处置涉案域名网址266万个;中央网信办封堵境外涉诈网址79.9万个、IP地址3.8万个;人民银行持续优化涉诈资金查控,协助公安机关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180余亿元;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坚持广泛宣传和精准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有关法律指导意见,为打击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撑。

相关链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效明显 2022年共破案46.4万起 缉捕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351名(点击查看)

 

重要动态


01. 聚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共性特点形成打击合力,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2023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下称“三部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共性特点,以常见多发领域、环节为切入点,均体现了三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逐一解决案件侦办难点的经验做法。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力图通过总结分析每起案例的典型意义,推动提升执法司法办案水平。该批典型案例不仅涉及废铝灰、废弃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泥浆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常见多发领域,还涉及矿洞“洗洞”、医药化工企业副产盐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攻坚领域,大多关注个案背后的行业问题,对于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具有警示教育作用。7件典型案例分别为:

1.浙江省台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

2.山东省青州市刘某刚等44人非法处置废铁桶污染环境案;

3.北京市密云区夏某江等5人洗洞污染环境案;

4.天津市武清区李某文等26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

5.上海市青浦区谢某华等3人非法处置废料桶污染环境案;

6.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案;

7.重庆市永川区邬某渐等8人非法处置含油泥浆污染环境案。

针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长期以来存在的范围广、发现难、治理慢等问题,从2020年开始,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三部门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纳入打击范围,2022年又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纳入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600余件18000余人。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案件1.8万余件,罚款近17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071起。

相关链接: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点击查看)

0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二件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湿地保护法,并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湿地保护法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也是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立法,为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3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同时,今年也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三十一周年。为加强湿地保护法治宣传,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强大共识,展示人民法院湿地生态保护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二件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十二件湿地生态保护专题典型案例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大江大河和重点湖河湿地滩涂保护等多方面内容;保护范围涉及黑龙江兴凯湖湿地、江苏盐城沿海滩涂湿地、安徽三汊河湿地、湖南东江湖湿地、上海长江河口滩涂湿地、浙江杭州湾湿地、福建泉州湾河口湿地、广东海珠湿地等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湿地保护区。

上述湿地重点保护且被大众熟知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包括丹顶鹤、麋鹿、中华白海豚、中华鲟、白鲟、东方白鹳、白头鹤、白尾海雕、金雕、虎头海雕等数十种,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种类更是数不胜数,孕育着异常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

这十二件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件的依法妥善审理,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为子孙后代留下大美湿地的不懈努力,对进一步加强湿地司法保护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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