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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入选1例!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 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四川入选1例!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分别是:浙江张某锋贩卖毒品案;天津孟某、苏某飞贩卖毒品、洗钱案;陕西万某走私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江苏王某涛、董某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代某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据悉,该批典型案例是从各地检察机关报送的70余件案件中精心选编而出,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检察机关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职能无缝衔接,全方位、宽领域进行法律监督,推进溯源治理。
二是检察机关将办案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不断加强与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常态化联动机制。如在天津孟某、苏某飞贩卖毒品、洗钱案中,被告人利用他人微信、支付宝账户收取毒资后又转移归个人使用,涉嫌自洗钱犯罪,检察机关遂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后补充起诉,加大了对涉毒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
三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法治讲座、庭审观摩等形式推进检察建议宣传工作,提高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在浙江张某锋贩卖毒品案中,快递从业人员根据宣传培训内容,发现收件人异常表现后及时报案,协助司法机关将毒品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分别是:浙江张某锋贩卖毒品案;天津孟某、苏某飞贩卖毒品、洗钱案;陕西万某走私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江苏王某涛、董某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代某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 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监督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10件,有9件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的典型意义在于:
1.四件涉及妇女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针对用人单位未充分保障孕期、哺乳期妇女休息权益等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并推动涉案用人单位建立防止女性职场性骚扰制度。
2.三件涉及妇女个人信息、人格尊严、隐私保护等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针对某公司近十年间数百名女性员工更衣过程被拍摄记录并在公共区域显示、侵犯妇女隐私权益的问题,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开展全过程、跟进式监督,深入推进公共场所妇女隐私权益专项保护。同时,案例还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涉家庭暴力妇女生命健康权益保障,稳妥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财产权益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