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8-87534001
CN EN

咨询热线

028-87534001
在线留言

民法典200问112期 | 合同编:旅客乘运义务的一般规定

发布日期:2022-10-11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微信图片_20221012094443.png

 

问:在回乡的一列大巴上,一位旅客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乘坐,而是抢坐靠窗户的自己喜欢的位置,且坚决不予让座,该旅客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违法?

答:该旅客行为违法。旅客应当按照自己购买的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交通工具。

法条链接

■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微信图片_20221012094500.png 

扫码查看全文

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