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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106期 | 合同编:承租人转租的效力

发布日期:2022-09-27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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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张将房屋出租给老李,租赁期间老李又将房屋转租给老王,并将该情况短信告知了老张,老张未明确表示是否同意老李转租。一年后,老张提出不同意老李转租房屋给老王,要求解除与老李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老王搬出该房屋。老李是否有权拒绝老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老王是否有权拒绝搬出该房屋?

答:老李有权拒绝老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老王也有权拒绝搬出该房屋。虽然老李将房屋转租给老王未经老张同意,但老李将该情况告知了老张,老张在收到老李的告知后半年内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则默认为老张同意老李转租房屋。

法条链接

■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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