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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61期 | 物权编: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发布日期:2022-07-12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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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袁某在桂花村拥有一块承包地,但该土地离袁某家较远不便照看,袁某可以与桂花村村民小李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将该承包地出租给小李吗?

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袁某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将其承包的土地出租给他人。

法条链接

■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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