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案例:袁某与桂花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桂花村的一块耕地。五年后桂花村村委会未作任何解释想收回土地,村委会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吗?
答: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三十年内村委会作为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
法条链接
■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 第三百三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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