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案例:光头强、熊大、熊二因为继承,按份取得了一间祖传的老房子。老房子因年久失修,某天窗户发生脱落,砸到了路过的喜羊羊。喜羊羊要求光头强赔偿,光头强积极赔偿了喜羊羊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光头强可以向熊大、熊二追偿吗?
答:光头强可以向熊大、熊二追偿其超出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各项赔偿支出,熊大、熊二应当按其享有的份额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光头强支付。
法条链接
■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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