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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42期 | 物权编: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2022-06-13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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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王退而求其次准备在镇上租一套房,为了查明房屋的真实状况,小王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时查阅并复制了该不动产登记信息。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想收回房屋另租给朋友,小王则以公开房东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威胁要求续租房屋。小王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小王无权公开房东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法条链接

■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第二百一十九条 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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