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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40期 | 总则编:追讨抚养费的诉讼时效

发布日期:2022-06-08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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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红的父母离婚,9岁的小红由其母亲抚养,约定小红的父亲每月给抚养费,后小红的父亲离开村里外出打工,10年来小红母亲含辛茹苦地养育小红,10年后,小红父亲回村,小红母亲向其索要抚养费,小红父亲认为已过10年且小红已长大成人,不需要再给抚养费,小红的母亲还能要求小红父亲给付抚养费吗?

答:可以。小红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小红父亲应付的抚养费,诉讼时效不因为已经过了10年而消灭。

法条链接

■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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