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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27期 | 总则编:重大误解下订立的合同效力

发布日期:2022-05-17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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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村里木工手艺最好的是唐师傅,一天唐师傅打造了一只床头柜,在定价的时候因为老眼昏花误将价格799元写成了99元。一个月后,村外一名游客看中了这只柜子,同样的木材和工艺,在别的地方都要卖800元以上,唐师傅这里却不到100元,随即游客当即手机扫码付款99元将这只柜子买下。后来,当唐师傅打开手机账户才发现游客转账的是99元,而不是799元,随后唐师傅根据游客留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游客,要求补足差价,但被游客拒绝。唐师傅能否取消这次交易?

答:可以。唐师傅写错价格误以为自己写的是799元,且写错后的价格99元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属于重大误解。唐师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撤销此次交易。

法条链接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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