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10 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

案例:老徐带着1岁的儿子小徐第一次回老家过年,拜访亲戚时姑妈送给小徐1000元压岁钱红包和1个金手镯,老徐代为保管。如果后来老徐跟同村朋友打牌时把钱花光,把手镯卖掉后继续将钱用于打牌以及请客吃饭中。老徐的行为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因为老徐打牌的消费行为不属于维护被监护人小徐利益的行为,老徐不得随意处分小徐的金手镯。
法条链接
■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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