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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 58期 | 为境外窃密,婚纱摄影师获刑十四年

发布日期: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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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 婚纱摄影师为境外窃密获刑,最高检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〣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近年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高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尤其是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人员赴境外窝点对境内普通民众实施诈骗,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

4月12日,最高检发布其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浙江“12.30”案等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此次发布的5起案件都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件,被害人范围较广、人数较多,多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

2021年6月17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突出体现了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严厉惩处的方针。《意见(二)》第三条进一步完善了参加境外诈骗犯罪团伙但犯罪数额难以查证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第十四条对境外取证的证据效力相关问题作出规定;第十五条对境外羁押期限折抵刑期问题予以明确。

〣婚纱摄影师为境外窃密获刑,最高检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4月16日,最高检发布4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速发展,网络招聘、网络交友等社交软件成了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温床,其利用网络发布高薪兼职信息,宣称“兼职技术含量不高、工作时间灵活、且报酬优厚”,极具诱惑性和误导性,网络求职者就业需求强烈,加之对国家安全知识缺乏了解,在“高报酬”的诱使下极易成为境外不法分子的“猎物”。尤其是学生、务工人员以及无业青年,他们大多在网络求职期间或者使用社交软件交友期间易被境外人员策反利用。

在第2起案例“黄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中,案发前系婚纱摄影师的黄某某于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间,利用在某军港附近海滩从事婚纱摄影的便利,使用专业照相器材、手机等远景拍摄军港周边停泊的军舰,累计拍摄达90余次,其中涉及军港军舰照片384张。黄某某将拍摄的照片通过网络以共用网盘、群组共享等方式发送给境外人员“琪姐”,共收取对方提供的报酬人民币4万余元。经鉴定,涉案照片涉及绝密级秘密3项,机密级秘密2项。最终,黄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万元。

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式颁布施行。2017年2月1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其中对如何认定“邪教组织”,实施该罪的具体情形和对应的定罪量刑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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