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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部月刊 23期 | 专题探讨:超龄农民工被建筑行业清退,路在何方?

发布日期:2022-04-13

本刊由恒和信劳动法律部律师整理编辑,梳理当月劳动法领域新法律法规及重点法条,并以劳动法专业律师视角对热点社会新闻进行解读剖析,对经典案例进行深度研讨。

23期内容提要:

-新法速递:

◎ 四川省【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江西省【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湖南省【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江苏省南通市【发布《南通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重点法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热点案例:

◎ 分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要求总公司支付吗?

◎ 因疫情不能到单位上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事假

◎ 男子因嫖娼被拘10天,遭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后索赔14万,法院不予支持

-专题探讨:

◎ 超龄农民工被建筑行业清退,路在何方?

-经典判决:

◎ 刘某萍与南京某物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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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探讨# 超龄农民工被建筑行业清退,路在何方?

 

01新闻简介

近日,上海、天津等多地发文规范建筑业用工年龄管理,一些地区明确规定禁止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同时一些地方还进一步规定,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工作。

因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及繁重作业多,具有高危特点,超龄农民工体力下降、反应变慢,风险指数上升。规范用工年龄,清退超龄农民工,是对高龄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是安全生产所需。虽然清退行为出发点是好的,但也产生了较大争议,引发了各种各样的评论意见。有人据此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且具有现实困境的问题——超龄农民工告别工地后,出路在何方?

国家统计局2021年4月30日公布的《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平均年龄继续提高,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26.4%。超龄农民工留在城市继续寻找工作,不是源于“闲不住”,而是因为“不能闲”。迫于养家压力,他们不仅操心自己养老,还要帮子女“养小”。此外,孩子婚礼钱、房贷、车贷等都驱使这些本该颐养天年之人,去干那些劳动条件艰苦、强度较高的活,由此带来的则是生存难、就业难、权益保障难的困境。清退超龄农民工更要解除其后顾之忧。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年龄管理乃至整个行业的管理都将逐渐走向规范化,有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换言之,建筑行业清退超龄农民工,虽然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确是大势所趋,但由此而产生的后续问题也值得深思。本专题想要探讨的是:建筑行业清退超龄农民工后,被清退的农民工路在何方?

02评论意见

央广网评论意见:告别工地,不能告别保障。很多超龄农民工并不是闲不住,而是不能闲。他们可能来自偏远地区,在城镇工地干了一辈子,一旦告别工地,谋生恐怕就成了问题。如果返乡,他们也要面临就业和收入的困境,加上没有退休金支撑,养老难以安心。因此,不能一退了之,要周全妥善安排好高龄农民工的出路和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不宜搞“一刀切”,将所有超龄农民工都辞掉,应根据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分类施策,做妥善安置。有些身体素质较好,仍能在建筑工地干的超龄农民工,可否安排无需高空作业、体力消耗相对少的工作?一些超龄农民工是否可转变工种或引导转型,比如从事门卫、保管、保洁、装修等工作?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认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现有流动人口为3.76亿人,流动人口占全国城镇人口总量的比例已达到41.6%,如何确保这部分群体获得均等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异地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则是关系到中国城市化成败关键。

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司马红建议,鉴于很多非工作地劳动者未在工作地缴纳社保的现实,将社保的社会统筹部分金额与缴纳地解绑,企业与个人缴纳费用,均纳入社保权益转移接续范围,实现“钱随人走”,以支持更多灵活就业群体纳入高保障的社保体系之内。

司马红委员的建议得到很多人的支持。这个建议的潜台词在于,由于社保无法转移,因此降低了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积极性;如果社保可转移,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加入社保。

结合前述评论意见可知,一方面,对那些“有意愿、还能干”的超龄农民工,可以考虑安排工作强度较轻、危险性较低的岗位或者引导超龄农民工转变工种或转型。例如,上海地区就探索出了一些比较有益的经验,上海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仍有工作意愿的超龄农民工,上海各方面积极协调,提供了保安、保洁和物业等相对较轻松的工作,同时将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及时跟进,确保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除了政府积极协调,为超龄农民工提供一些相对轻松的工作外,另一方面,一些超龄或即将超龄的农民工,也在主动寻求“转型”,比如“试水”装修、家政等新行当,逐渐适应改变。

另一方面,应当逐步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养老保险异地统筹工作,让更多农民工老有所依。傅蔚冈研究员经过研究后认为:目前的养老体系已经能容纳正规部门劳动者(注:正常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的全国转移,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劳动者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而寻求保障水平更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因就在于收入约束。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归根结底是要发展经济,提高收入。如果不顾实际的要求所有劳动者一刀切的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不仅增加了企业和劳动者的负担,甚至还可能降低全社会的劳动参与率。如果考虑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跨地区转移中会出现统筹部分无法转移的难题,那么就不如退而求其次,劳动者选择户籍地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地,那么劳动者无论在哪就业均不影响其在户籍地影响退休金的领取。事实上,早在十多年前,建筑业的劳动者已经采取了这种模式,并且有不少经验;现在不妨将这个做法推广至其他灵活用工群体。

建筑行业清退超龄农民工,短期来看,对于该部分群体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在政策实施前,应当考虑好相应的解决措施,尽量减轻清退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短期解决措施是引导农民工转变工种或主动转型,给予适当安置;长期来看,需要国家完善养老保险参保及统筹机制,使得农民工有意愿参与养老保险,并且在达到法定年龄后能够享受到至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保险待遇。政府和社会应当体现温情,给予超龄农民工关爱和支持,让劳动更有价值、劳动者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