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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05期 | 总则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发布日期:2022-04-11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的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0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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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辆自行车卖给了村里的二手商店,父母能要求退回吗?

答:小刘不满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其代理人,父母可以要求退回。

法条链接

■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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