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璟玉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2年3月24日,我所付璟玉律师受邀参加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FM99.8)《998法治大讲堂》 普法节目录制,就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作品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
案 情 回 顾
2022年一天,音乐公司总经理马总结束了一天忙碌的工作,打开呱呱叫直播平台,想看直播节目放松一下。当他浏览到主播“悦悦”的直播间时,发现“悦悦”正在演唱歌曲《月光派》,直播间里还不断有粉丝打赏“游艇”、“火箭”。马总立马拿出手机,拨通了公司市场总监小刘的电话。
以下为对话
喂,小刘啊,《月光派》的授权是你们部门负责吧?你快打开呱呱叫直播平台,他们的主播“悦悦”正在唱《月光派》,我不记得我们公司跟这家呱呱叫直播平台有合作啊,“悦悦”今天唱歌前向我们申请许可没?
是的,马总,怎么了?没有啊,“悦悦”和直播都没有向公司申请过《月光派》演唱许可,这家呱呱叫直播平台也从来没跟公司有过业务往来。
那就是也没付过歌曲许可费咯?那你明天联系下林律师,给“悦悦”和呱呱叫直播平台发封律师函,让他们补交歌曲使用费,这次他们没提前联系公司取得许可,公司暂不追究,但提醒他们,以后要唱《月光派》记得提前跟公司联系办理许可。
第二天,林律师便根据马总的安排向主播“悦悦”和呱呱叫直播平台寄送了律师函。结果收到律师函后,“悦悦”和呱呱叫直播平台不以为然,并未理会。等了两周都不见“悦悦”和呱呱叫直播平台有任何回应,小刘只好通过圈内朋友主动找到了“悦悦”。
以下为对话
“悦悦”,你好,我是音乐公司的市场总监小刘,我们音乐公司是《月光派》的著作权人,法律规定,你要在直播间公开演唱《月光派》,需要提前获得我们公司的许可并支付使用费。
粉丝想听什么歌,我就唱什么歌,也不是我自己决定要唱《月光派》的。
就算是临时决定唱《月光派》,你唱完以后也得补齐许可手续和使用费。
歌曲讲究传唱度,我在直播间唱《月光派》也是给你们的歌做宣传,我没管你们要宣传费就不错了,你们怎么还管我要钱呢。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唱《月光派》,“coco”、“沐沐”也在唱,你们怎么不去找她们。
在“悦悦”这里碰壁后,小刘只能联系到呱呱叫直播平台负责人秦总。
以下为对话
秦总,你好,我是音乐公司的市场总监小刘,我们音乐公司是《月光派》的著作权人,你们呱呱叫直播平台的主播“悦悦”在没有取得我们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直播间公开演唱《月光派》,已经侵犯了我们公司的合法权利。
歌都是主播自己唱的,我们也没安排或要求他们演唱《月光派》,你们去找“悦悦”吧。
“悦悦”是你们平台的签约主播,现在她唱《月光派》的直播视频都还储存在你们平台上,你们应当向我们公司补交歌曲使用费。
我们平台每天有几万主播在直播,我们不可能每个直播间、每个上传的视频都去排查是否侵权,你们认为“悦悦”侵犯你们的著作权,我们把她的直播视频下架就是。另外,平台上的视频都为“悦悦”自行上传的,我们平台只是中立的信息存储服务平台,不需要跟“悦悦”一起承担责任。粉丝打赏的是主播,钱也是给到主播,我们只是在主播申请将虚拟礼物兑现时,收取一般性的网络服务费用,不需要跟主播一起承担责任。另外,我们平台约定对主播产生的直播视频享有所有权,是协议转让行为,我们并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
马总听了小刘的汇报后,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些人侵权了还这么理直气壮,也难怪现在音乐市场越来越萧条。但是,“悦悦”的回复提醒了他,呱呱叫直播平台不是第一次侵权了,还有别的主播也在直播演唱《月光派》。通过搜索,音乐公司发现自2018年至2022年期间,呱呱叫直播平台共有22名主播在直播间演唱过《月光派》,共计50余次,都是在未获得音乐公司授权、许可,未支付任何使用费的情况下进行的演唱。直播完毕后,主播们还将直播视频保存在呱呱叫直播平台网站,供所有用户随时浏览、播放、分享、下载。
马总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将呱呱叫直播平台网站起诉到法院,要求呱呱叫直播平台网站删除侵权的直播视频,并要求“悦悦”等20名主播与呱呱叫直播平台网站赔偿音乐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呱呱叫直播平台网站删除22名主播演唱《月光派》的音乐公司经济损失5万余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律 师 解 读
主播在直播间唱歌为什么会侵犯别人的权利?
对作者的智力成果提供法律保护是著作权法的重要立法目的,而音乐作品凝结了词曲创作者的智力成果和演唱者的表达,是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
主播在直播间中表演并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播送,直播完成后,侵权直播视频还存储在平台上,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登录呱呱叫直播平台进行浏览、观看、分享,这些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人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未经许可,除构成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情形外,均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直播唱歌需要取得哪些人的授权许可?
一首歌曲通常有四个权利人,即作词人、作曲人、演唱者、录音制作人,对应包含四重权利,即作词人著作权、作曲人著作权、演唱者的表演者权、录音制作人的录音制作者权。
就“悦悦”在直播间唱歌来说,她使用了《月光派》的词、曲,还需要播放音乐公司录制的歌曲伴奏,但她没有播放演唱者的原声,所以她只需要获得词曲作者和录音制作者的授权,而不需要取得演唱者的授权。
直播唱歌需要同时取得这么多人的授权吗?主播也不认识他们,该怎么办呢?
通常来说,直播演唱一首歌曲同时拿到以上四个权利人的授权,确实比较困难和麻烦。但就本案来说,《月光派》的词曲作者已经与音乐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词曲著作权转让给音乐公司。“悦悦”通过音乐公司就能同时取得词曲作者和录音制作者的授权。
另外,其实国内目前大部分歌曲的权利人都已经将歌曲的著作权委托给了音乐类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集体管理,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使用者可以登录这两个协会的网站,查询协会代为管理的歌曲目录,然后直接通过协会取得相关授权许可、支付使用费。
如果歌曲未授权协会代为管理,则可以联系商用音乐授权平台、版权代理商等,获得歌曲的授权许可。
直播唱歌的是主播“悦悦”,为何呱呱叫直播平台要承担责任呢?
因为“悦悦”与呱呱叫直播平台签订了《直播协议》,协议约定:呱呱叫直播平台虽不参与创作,但主播在直播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果均由呱呱叫直播平台享有全部知识产权、所有权和相关权益。这说明呱呱叫直播平台并不是单纯的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还是平台上音视频产品的所有者和提供者,并享有这些成果所带来的收益,那么其当然应对直播成果的合法性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审核义务,应当有义务审查直播视频内容是否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直播平台等各类网站岂不是随时都面临法律风险?
如今网络用户有上亿人,当然法律不可能要求每个网络平台都为平台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在具体的案件中,我们需要对平台性质进行区分。如果平台仅是只提供空间服务,提供技术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例如新浪微博这类网站。著作权权利人通知平台删除侵权文章、视频,平台也已删除后,平台便不承担责任。这在法律上称为“避风港原则”。
而对于像呱呱叫直播平台这类的直播平台,如前所述不仅是单纯的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免责。
本案中,“悦悦”和呱呱叫直播平台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著作权侵权赔偿金额有相应的裁判标准吗?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的规定,侵权者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处以行政处罚、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法院判决呱呱叫直播平台网站删除22名主播演唱《月光派》的全部侵权视频,“悦悦”等22名主播与呱呱叫直播平台网站赔偿音乐公司经济损失5万余元。
对于侵权赔偿标准,目前著作权法规定的较为笼统,司法实践中一般由法官自由裁量。2020年,北京高院曾经颁布了《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其中对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做了具体规定。例如,未经许可在线播放他人音乐作品的,若原告为词、曲著作权人的,每首音乐作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600元,若原告为录音制作者的,每首音乐作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2000元。
具体到各个案件,比如本案中,法官还会考虑主播的知名度、直播间在线观看人数、点赞及打赏量等因素,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合理使用”呢?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列举了十三种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我在这就简单介绍两种情形:
第一种: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比如,我们这次广播节目讲校园民谣的发展史,我讲到高晓松创作了《同桌的你》,其中两句歌词多么动人时,顺便哼唱了这两句,这个就是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权利人许可。
第二种:为学校课堂教学而使用已发表作品。比如学校音乐课老师在课堂上教学生演唱《同桌的你》,也属于合理使用。但是,这个课堂教学不包括各种辅导班等以营利为目的教学。
我国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较薄弱,许多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侵权行为在生活中却是屡见不鲜,比如在咖啡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未经授权的音乐,网络主播在盈利性直播活动中演唱未经授权的歌曲等。久而久之,很多人都产生了这么做是合法的错误认识。
虽然我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也有很大的进展,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知识产权保护是一条漫漫长路,不仅国家要加强管控和整治,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激发创造力,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