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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 55期 | 春耕春播时节 关注涉农犯罪

发布日期:2022-03-28

【重要动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01

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3月21日,在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召开的“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上,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发布了4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张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易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兽药案,刘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

02

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3月18日,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农资打假”审判工作,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全国各地抓抢农时开展春耕春播时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张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申某某、王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马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

【律师观察】

春分前后,两高不约而同发布的涉农典型案例有以下指导性意义:

1.体现对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各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从严追究危害农资安全犯罪的司法态度。典型案例包括“假、劣”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涉农犯罪的多个方面;

2.强调实质判断,发布案例中,不管是农药还是兽药,均要求重点围绕查获农药、兽药是否符合农药标准形成证据,而未单纯以“有无生产资质”作为认定标准;

3.科学认定犯罪数额。销售金额的认定是该类犯罪的难点,没有简单以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认定金额,而是结合行为人的聊天记录、记账情况逐笔逐单确认金额;

4.注重对财产权益保护。农民的收入大部分依靠农资,该类刑事案件不仅要做好案件生效后刑事财产刑的执行工作,更要求办案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涉案人员沟通协调,尽力挽回农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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