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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 34期 | 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

发布日期:2021-10-25

 重要动态

◎ 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

◎ 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上升79.3%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审议

◎ 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

〣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

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1至8月重要数据如下:

1.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5.6万件,较2019年同期下降4.2%;其中,重复信访20.7万件,占信访总量的31.6%,减少2.5个百分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接收13.8万件,占信访总量的21%,较2019年同期减少0.8个百分点;

2.组织公开听证5036件,是去年同期的2.2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73.4%;

3.部署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布指导性案例规范办案。截至8月,共化解行政争议4018件,其中争议20年以上的40件、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212件;

4.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073件,发放救助金2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61.2%和70%,较2019年同期均上升1.3倍;

5.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已全部提出严肃追责意见。

【律师观察】

报告中,张军结合具体事例指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存在的四方面不足:

一是“从政治上看”做得不够。一些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没有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认识和做好这项工作,有的办案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只满足程序了结、不注重办案效果,没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信访综合治理机制尚待完善。一些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主动报告不够,助推建立联动处理群众信访有效机制不力。

三是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不适应。有的检察人员不敢、不愿、不善直接做信访群众工作,遇到信访矛盾难点、堵点绕着走,对创新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缺乏驾驭能力。

四是信息化、智能化支持需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信息化系统还未与信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互联互通,不能实现协同办案和信访数据共享利用。

〣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上升79.3%

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8日发布2021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

1.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840人,同比上升79.3%。2021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840人,同比上升79.3%;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49人,去年同期80人。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较多的有:玩忽职守罪503人,徇私枉法罪422人,滥用职权罪390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163人,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63人,五罪合计占83.8%。

2.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后,保护力度加大。在刑事检察方面,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5993人,同比上升23.4%;起诉9730人,同比上升16.9%。在民事检察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462件。

【律师观察】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主要数据,刑事检察方面的工作情况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同比大幅增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今年六月,最高检“百日攻坚行动”提出重点查办五类案件:

一是全国及各省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和各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

二是全国扫黑办及各省级扫黑办移交的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

三是“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假暂”等案件;

四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五是县处级以上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要案。

2.不诉、不捕率相较于起诉、批捕率明显增高,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提升司法文明、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将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加大惩处力度。

【律师观察】

2020年,全国共立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2.7万起;案件造成群众损失353.7亿元;此类犯罪警情占全部刑事警情的比例超过40%……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第一大犯罪类型。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量、群众损失仍保持高位运行,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最高检数据,今年1-9月刑事案件起诉数量排在第三位的是诈骗罪,共起诉82105人;排在第四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共79307人,同比上升21.3倍。

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系统性法治工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实际需要,既为机制化、常态化开展反诈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创新实践。

〣公安部近日制定并印发《公安部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公安部近日制定并印发《公安部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主要部署内容归纳如下:

1.强调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化主动进攻;明确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属地主责、实行专案专办;加强案件督办,公安部每年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提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坚决“打伞破网”;坚持侦查办案与“打财断血”同步开展。

2.要求要切实加强和规范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广泛收集线索;规范核查工作;落实核查责任;组织抽查复核。

3.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整治治安乱点、严防新型犯罪、巩固基层政权、推动源头治理、发挥职能作用。

4.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收集证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实行专案记录;加强办案指导。

5.要建强专门队伍,明确职责任务,从严监督管理,加强民警保护,持续提升扫黑除恶专业能力水平。

【律师观察】

《意见》明确了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属地主责、实行专案专办,并且要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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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徐飞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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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李润声(实习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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