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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9年12月17日,经四川省司法厅审核决定,准予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现将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 事务所住所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A座31F
◆ 组织形式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
◆ 设立资产变更为:1000万元
◆ 主管机关变更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司法信访处
◆ 合伙人变更为: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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