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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会第241期 | 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化解析

发布日期:2024-03-05

2024年3月4日,恒和信午餐会第241期如期开展,吕宁律师作《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化解析》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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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最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公司法》是规范公司主体的基本法,其对经济的影响不言而喻,我国《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期间历经6次修订,已历经整整三十年的时间。

新《公司法》的变化亮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强化;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股东权利保护的加强;公司设立、退出制度的完善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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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午餐会,吕宁律师的分享内容主要侧重于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分别从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引入、关于董事、监事设置的变化、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等角度进行解析,并重点针对国有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进行了分享,最后引申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强化等。

吕宁律师认为,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大变化亮点是可以选择采用单层制治理结构,该重大变化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有助于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律师在学习新《公司法》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与疑惑,需要大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在解决问题中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