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8-87534001
CN EN

咨询热线

028-87534001
在线留言

民法典200问128期 | 人格权编: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保护

发布日期:2022-12-20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微信图片_20221221100514.png 


问:张三从小热爱写作,由于生活在农村,对于农民生活、乡村风光等的描写十分生动,在网络上收获了一众读者粉丝。某次张三以邻居李四家的日常生活为创作背景进行小说写作,但在创作过程中将李四夫妻的争吵描写为李四对妻子实施了家庭暴力。小说连载后,网络读者和同村居民均对邻居李四一家议论纷纷,严重影响了李四一家的正常生活。张三的做法合法吗?

答:张三的行为不合法。张三的行为侵害了邻居李四的名誉权,李四有权请求张三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张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条链接

■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微信图片_20221221100531.png 

扫码查看全文

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