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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60期|物权编:承包地的用途

发布日期:2022-07-11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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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袁某将其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了小王,若小王将这块地用于建房,合法吗?

答: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小王将其承包的耕地用于建房,改变了土地用途,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条链接

■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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