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会议释放的信号尤为关键:交通运输部刘伟部长提及的交旅融合试点中低空观光业态兴起,实则划定了无人机、无人车等新型载具的应用场景边界,其合规性需嵌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操作框架;国家邮政局赵冲久局长强调的无人机低空物流网络建设,不仅涉及效率提升,更暗含《快递暂行条例》对末端配送安全的特殊规制要求;中国民航局宋志勇局长披露的“92.6%地级行政单元民航服务覆盖率”,为低空经济奠定了空域分类管理的法律基础,而智慧化服务的推进则需同步匹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飞行数据的保护要求。“十五五”规划对低空经济的持续聚焦,更预示着行业法律体系将从“框架性规定”向“场景化细则”深化,这对企业合规预案的前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西部低空经济的核心承载地,成都的制度创新与市场实践已形成独特的合规样本。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中共成都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推进文商旅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定》。全会指出,要构建多元融合产业体系。其中提到: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低空旅游、冰雪旅游等,加快建设世界旅游名城。
2025年4月《成都高新区低空经济专利标准双导航报告》通过36万条专利数据构建的产业图谱,不仅是技术指引,更隐含知识产权布局的法律策略——企业在纳米材料、飞控系统等领域的研发,需同步完成专利侵权风险筛查与权利边界确权,例如在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升、飞控算法迭代等技术突破后,应第一时间依托报告中的专利数据比对功能,排查现有技术方案与已授权专利的重合点,避免陷入侵权纠纷。6月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的《加快提升低空飞行能力培育低空经济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法律视角看实为“合规激励机制”:基础设施补短板条款对应《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关于飞行区场地平整、消防设施配置的配套要求,企业在建设垂直起降场时,需同步提交符合条例要求的工程验收报告;应用场景培育则需衔接《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业务范围核准,如申请“低空观光+研学”复合业务时,需在许可申请材料中明确研学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确保与规定中“载客类通用航空活动需具备相应安全条件”的要求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成都600米以下空域开放、90余条低空观光航线运营等实践(如“熊猫飞的”“天空之眼”带动周边收入增长25%),背后是一套动态平衡的法律逻辑:既通过《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运行规则(暂行)》细化了空域使用的申请-审批-监管流程——企业申请“熊猫飞的”航线时,需先在“四川省低空空域管理服务平台”上传航线规划图(含避开军事管理区、人口密集区的说明),预审通过后向成都军区空军参谋部提交纸质材料(包括航空器适航证书、机组人员资质证明等),审批时限较国家规定缩短30%;又依托政协专题协商会形成的“市民接纳度数据”(如针对“天空之眼”航线的噪声污染投诉率低于5%),为合规风险评估提供了社会治理维度的参考,企业在调整航线时,需将市民接纳度数据纳入风险评估报告,对投诉率超10%的航线启动优化程序。成都500余家产业链企业的聚集,更凸显了建立“研发合规-制造标准-运营规范-服务保障”全链条法律体系的紧迫性——从医疗急救12分钟配送的时效承诺来看,企业需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延误时的补救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文旅项目则需在购票环节公示飞行安全须知、应急逃生流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服务信息”的要求,每一项创新都需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安全支点。
站在法律服务前沿,我们建议成都低空经济企业以“政策红利转化+法律风险防控”为双轴:在国家与地方立法衔接处找准合规坐标,例如在适航认证方面,既要满足民航局“三证”要求,又要利用成都对eVTOL取证企业的1500万元奖补政策(需在取证后6个月内提交奖补申请,附证书复印件及纳税证明);在技术创新与制度约束间划定安全边界,如研发新型降噪无人机时,需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昼间噪声不超过55分贝”的标准。通过系统化合规设计将“全国第三的综合竞争力”转化为可持续的法律优势,这既是企业行稳致远的保障,更是成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
一、政策与资质合规要点
1.空域准入与航线审批
企业须严格遵循《成都市加快提升低空飞行服务能力培育低空经济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
■ 航线审批:开通载人航线需取得民航局和军方空域管理部门双重许可。企业在申请“天空之眼”等载人航线时,需先向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提交《通用航空航线经营许可申请书》(含航线起止点、飞行高度、班次安排等),取得经营许可后,再按《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运行规则(暂行)》申请空域使用许可。对取得航线审批并实现商业化运营的企业,需在每年3月前向成都市发改委提交上一年度运营报告(含载客量、安全记录等),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单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乘客则需在购票时提供身份信息,凭补贴码享受按航线距离计算的票价优惠(如10公里内补贴20%,30公里以上补贴30%)。
■ 空域分类管理:充分利用成都作为西部首个3000米以下空域试点城市的优势,在管制空域(如机场周边5公里范围)开展飞行需提前24小时申请,在监视空域(如龙泉山生态区)需实时报备飞行状态,在报告空域(如金堂县农村地区)需在飞行结束后2小时内提交飞行记录,实现全域覆盖、动态释放。
■ 《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与成都地方政策的衔接要求:企业申请600米以下空域使用权时,需先通过“四川省低空空域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线上预审(平台自动校验航线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文物保护区等限制要求),再向成都军区空军参谋部提交纸质申请,审批时限较国家规定缩短30%【依据《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运行规则(暂行)》第12条】。
■ 新增细分场景资质:针对“夜间低空观光”(如成都夜游锦江空中航线),需额外取得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核发的《夜间通用航空运营许可证》,申请时需提交机载夜视设备(如红外摄像头)的检测报告、航线灯光标识(每500米设置一处警示灯)的布置图,且机组人员需持有夜间飞行专项资质证书。
2.基础设施合规建设
新建或改扩建通用机场、垂直起降场需符合地方标准:
■ 公共服务类通用机场按投资额10%申领补贴(上限500万元),企业需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提交补贴申请(含工程结算报告、投资额审计证明等);
■ 垂直起降场单点建设补贴上限50万元,申请时需提供场地使用权证明(租赁期不少于5年)、符合《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清单。
■ 布局县域“15分钟垂直起降网络”,2027年前规划建设100个以上起降点,每个起降点需配套充电桩(符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气象站(能实时监测风速、降水等数据),企业在选址时需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3.适航认证与产品准入
低空载人飞行器须通过中国民航局型号合格证(TC)、标准适航证(AC)、生产许可证(PC)“三证”认证。成都对eVTOL取证企业给予单型号最高1500万元奖补(分阶段发放:取得TC证书后发放40%,取得AC证书后发放30%,取得PC证书后发放30%),大型无人机取证奖补500万元(需在取证后1年内实现本地产业化)。
沃飞长空等企业已通过获取CCAR-135部运行合格证,为eVTOL商业化积累运营样本,该路径值得行业借鉴——企业申请该合格证时,需建立符合规定的运行手册(含飞行前检查清单、故障处置流程等),并通过民航部门的运行合格审定。
细化县域起降场建设标准:根据《四川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6-2030年)》,成都周边县域垂直起降场需同步配套“空管通信基站+消防救援点”,通信基站需满足与市级监管平台的实时数据传输要求,消防救援点需配备2台以上消防水车及50米以上消防水带;单个站点补贴可叠加省级财政30%(即市县两级补贴合计最高80万元),企业需分别向省、市财政部门提交补贴申请,说明站点建设进度及配套设施配置情况。
表:成都低空经济主要政策支持措施

二、安全与运营合规框架
1.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接入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该平台建设可获50%投资补助(最高1000万元),企业需在平台接入协议中承诺实时传输航空器位置、高度、航速等数据,平台则提供空域冲突预警、气象灾害提醒等服务;实现飞行指挥、信息监管、风险防范一体化,企业需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持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监控员证书),确保监控岗位24小时有人值守。
执行《低空旅游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设置无人机表演空域隔离带(距离人群聚集区不少于50米),建立气象预警响应机制——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时,暂停所有低空观光飞行;发布雷电黄色预警时,立即启动航空器返航程序,确保在预警发布后30分钟内完成降落。
2.标准化运营规范需遵循成都市形成的四类低空经济标准需求清单:
■ 基础设施标准:起降场建设规格(如跑道长度不小于50米、宽度不小于10米)、导航设备技术参数(如GPS定位精度误差不超过3米)
■ 应用场景标准:观光类飞行需每架次配备1名安全讲解员,在飞行前15分钟向乘客演示应急逃生操作;物流类飞行需对货物进行安检(参照航空货运安检标准),禁止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保障标准:空域隔离需设置物理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应急处置需制定《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含乘客疏散路线、医疗救援联系方式),保险理赔需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启动查勘程序
■ 低空保障标准:通信协议需符合国家《低空通信技术规范》,数据交互接口需支持与北斗导航系统的数据对接企业应参与制定景区低空游览运营地方标准,例如直升机观光单次飞行时长不超过40分钟(避免机组人员疲劳)、载客量不超过6人(含机组)、安全装备配置需包括救生衣(水上航线)、急救包(含止血带、心脏除颤器等)等细则。
3.风险转移机制
■ 购买定制化保险产品:研发设计险(保障因设计缺陷导致的召回损失)、商业运营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元)、乘客意外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利用成都市推动建立的低空保险快速理赔绿色通道——事故发生后,企业可通过“成都低空保险服务平台”提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
■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平急两用”演练(每季度至少1次),如起降点配备医疗物资储备舱(含绷带、抗生素等常用药品),实现文旅与救援功能切换——当接到应急救援指令时,可在15分钟内完成观光航空器向救援物资运输载体的转换。
表:低空文旅运营安全标准框架

三、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
1.技术创新成果保护
在动力电池、飞控系统、智能导航等关键技术领域,及时申请专利与软件著作权——企业研发新型动力电池(如能量密度提升20%的电池)后,需在6个月内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并在申请文件中明确权利要求范围,避免与现有专利产生交叉;飞控系统软件需进行著作权登记,登记时提交源代码(前30页及后30页)、用户手册等材料。参与成都市低空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调研,针对无人机算法、飞行控制系统等新业态成果提出保护需求,如建议条例明确“未经授权破解飞行控制算法构成侵权”。
对“无人机+三星堆”光影秀、“川剧变脸空中剧场”等文化IP进行商标注册与著作权登记——“无人机+三星堆”光影秀需注册第41类(教育娱乐)商标,提交包含光影秀视频片段的商标使用证据;著作权登记则需提交创意方案、分镜脚本等材料,防范创意抄袭,发现侵权行为时可凭登记证明提起民事诉讼。
2.地理与飞行数据安全
飞行器采集的地理信息、航路数据需符合《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要求,成都企业应参照大理洱海廊道模式,融入北斗数字底座——在航空器上安装北斗定位终端(符合BD2-B1I标准),确保采集的地理数据包含北斗时间戳;定期(每季度)向北斗数据管理平台提交数据备份,确保数据主权,未经许可不得向境外机构提供地理数据。游客生物信息(如人脸识别登机数据)、行程轨迹等数据处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企业需在游客知情同意书中明确数据用途(仅限身份核验、行程安排),并承诺不向第三方共享;飞行监控视频保存期限不超过30天(紧急事件除外),到期后需通过专业软件彻底删除,避免数据泄露。
四、人文与社会责任合规
践行人文价值标准西华师范大学提出的低空经济“十项人文标准”,强调安全优先、文化融合(如“无人机+三星堆”文旅IP)、公平共享(普惠航线)、公众参与等原则,推动技术发展与人文关怀耦合演进,为企业提供伦理准则:
■ 文化融合:开发“大熊猫栖息地低空生态监测”研学产品,将飞行数据同步科研机构(如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同步前需与科研机构签订数据使用协议,明确数据仅用于生态研究,不得用于商业开发
■ 公平共享:开通城际普惠航线(如成都—金堂—阆中),推动“低空公交化”,票价设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要求,普惠航线票价不得高于同线路地面交通票价的150%
■ 公众参与:在锦里、宽窄巷子等场景开放市民体验日(每月1次),体验活动需提前3天通过官方公众号公示(含活动时间、安全须知),现场设置意见箱收集市民对“噪声、隐私保护”的反馈,反馈结果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众号公布整改措施2.可持续经营责任
■ 采用新能源飞行器(如沃飞长空AE200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减少碳排放——企业需在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碳排放数据(每架次飞行碳排放不超过5公斤),并制定减排目标(如2026年较2025年减排10%)
■ 建立“共享飞行器”分时租赁模式,联合景区采购设备降低闲置率——租赁协议需明确设备维护责任(如每飞行100小时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景区则需配备设备存放仓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开发“低空+室内”替代产品(如商圈飞行模拟馆),应对雨季高取消率问题——模拟馆需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如“高血压患者不宜体验”),并为体验者购买意外伤害险。
五、企业实施路径合规建议
1.资质申请与政策利用
■ 成立专项工作组,按照“适航认证→航线审批→运营备案”三步走(参考沃飞长空模式)——适航认证阶段需配备专职适航工程师(持民航局适航审查员资格证);航线审批阶段需联合空管部门开展航线试飞(试飞次数不少于5次);运营备案阶段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服务质量承诺书(含投诉处理机制)
■ 2025年8月19日前完成四川省产业新赛道项目申报,争取技术攻关、场景建设类资金支持——申报材料需包括技术创新点(如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化分析)、场景建设方案(含安全保障措施),并附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著作权等)
2.生态协同与能力建设
■ 携手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等高校共建实训基地,着力培养“低空文旅运营师”等专业人才——实训基地需符合《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要求,课程设置需包含《通用航空安全法规》《文旅服务礼仪》等内容,学员考核合格后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 接入省级低空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天气预警、空域调度一键响应——平台接入后,企业需确保应急响应设备(如卫星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调度指令后10分钟内反馈处置方案
■ 申报北斗规模应用试点,争取文旅场景数据资产商业化授权——试点申报需提交数据应用方案(如基于北斗数据开发的游客热力图服务),获批后可凭授权开展商业化运营(如向景区提供付费数据咨询服务)
结语
成都低空文旅的勃发,既需政策与技术的“双轮驱动”,更依赖企业的底线思维——合规不是创新的枷锁,而是产业长青的基石。当无人机掠过三星堆的青铜神树,eVTOL穿梭于龙门山脉,企业唯有将安全标准、人文关怀与生态责任内化于飞行基因,方能真正激活“熊猫飞的”所承载的城市梦想。在低空经济的星辰大海中,合规的罗盘将指引成都航向全球低空文旅的新坐标。

◎ 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主要从事公司法律业务和涉外法律业务,致力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和机构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国内外诉讼和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及国内法律服务经验,以敬业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任
◎ 2023年所承办的国际工程及跨境投融资案件荣获四川省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十佳典型案例”奖。深度参与制定《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模型》与《低空航线运行安全动态评估技术规范》两项国家级权威标准,并多次参与四川省律师协会国际投融资贸易专业委员会组织编纂的涉外法律服务专业指引起草工作。田洁律师拥有天津外国语大学法学(涉外律师)、英语语言文学双学士学位,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 联系方式:1769491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