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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四川公安发布图解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行为
02.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组织,全国部分法院集中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
典型案例
01.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02.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公安部公布10起涉吉隆泥石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03.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四川公安公布10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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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发布图解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行为
一、软暴力催收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在讨债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进行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投诉举报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务工敲诈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鱼泡网”58同城等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与赔偿。
六、强迫消费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七、色情敲诈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类犯罪
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链接:集中打击!图解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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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组织,全国部分法院集中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
8月28日上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件黑恶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对12个黑恶犯罪组织、16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的案件,突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非法催收、劳务碰瓷等黑恶犯罪组织,依法严惩“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犯罪组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恶势力组织案,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对不特定群众高利放贷,又通过殴打、网上辱骂、发送侮辱性照片、喷字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导致十余名被害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给当地群众造成心理恐慌,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组织,纠集者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马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互联网招工平台假借务工之名进入建筑工地,又以饮食居住习惯为理由蓄意滋事,以辱骂、围堵、威胁拉闸断电等“软暴力”手段施压,向用工方强索不合理的路费、误工费等费用。该组织实施“劳务碰瓷”违法犯罪二十余起,非法获利二十余万元,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建筑行业招工和施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相关链接:全国部分法院集中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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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负责,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四川省纪委监委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4起典型案例。
一、成都市某市直机关三级调研员王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0年11月,王某某在住家小区因他人车辆挡道发生纠纷,后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解。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王某某因不满调解结果,意图报复主持调解的民警,遂捏造该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本人及父母进行威胁的问题,匿名向相关部门举报,致使办案民警多次受到询问、提交说明材料,严重干扰办案民警正常工作、生活。经查,王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3年2月,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王某某存在恶意举报、有意陷害以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二、自贡市某市直机关分局副局长张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2年11月,张某某因工作中对自贡市某市直机关分局临时负责全面工作的一名副局长不满,捏造该副局长对辖区企业年度审查时吃拿卡要,以及该副局长对外宣称其当上局长后其他人提拔需要向其行贿等问题,向相关部门举报。经查,张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纪检机关认定张某某构成诬告陷害,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党组织免去其分局副局长职务并调离。
三、阿坝州小金县某医院副院长孙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5年5月,阿坝州小金县某医院一名科长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孙某某分管的科室存在病例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孙某某因此受到院内处理和通报,其心生不满,捏造该科长伪造相关材料评定职称的问题,匿名向中央巡视组举报。经查,孙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9月,纪检机关认定孙某某构成诬告陷害,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遂宁市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何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5年3月,何某某为打击其所在的遂宁市某市直机关的一名干部,捏造该干部跑官要官,且单位主要负责人答应帮助解决等问题,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举报。经查,何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4月,纪检机关认定何某某构成诬告陷害,鉴于其在组织核实过程中态度端正、主动认错,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相关链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公安部公布10起涉吉隆泥石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为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聚焦涉日喀则吉隆口岸泥石流灾害网络谣言乱象,依法打击编造虚假灾情信息误导公众、扰乱网络秩序相关违法犯罪,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于2026年8月31日发布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藏昌都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邱某在某网络平台主观臆断、编造发布“新闻说1400人遇难,实际之前有3000人失联了”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邱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刘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中国这边已经死亡3000多人”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刘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谭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日喀则吉隆口岸几千人瞬间没命了”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谭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张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明明上千人冲走了,官方居然报道3人死亡,265人失踪”“工作人员近200人,建筑工人在500-600人,还有旅游人员与过关人员,至少突破一千人了”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张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潘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今天,泥石流淹没了1000多人”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潘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易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不算严重,可能死500个人左右、失踪人口可能全部都死了”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易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七、湖南湘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广西没完,西藏又来泥石流,听说有上万人死亡,不知道真假,官方还没通告”“去年这里就泥石流死了2-30个”“几千有,这一波泥石流一个寨子就没有了,不止一千”等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周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八、内蒙古呼伦贝尔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国某在某视频评论区发布“起码得有上千人”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国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九、江西南昌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失联人数已上升至826人,令人无比痛心!”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杨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评论区发布吉隆口岸泥石流不实死亡人数的谣言信息。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杨处以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四川公安公布10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四川省公安厅部署开展重点针对网络乱象的“治网2026”专项工作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办了一批开盒挂网、造谣侮辱、辱骂诽谤等网络暴力案件。2026年8月19日,四川省公安厅公布10起典型案例。
⨠ 案例一:成都侦办一起开盒、辱骂网络“陪玩店”店员案
近日,成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络上有一个通过网络暴力、恶意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牟利的犯罪团伙,严重侵害网民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行业秩序,造成恶劣网络影响。
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源等人依托“某T语音平台”,向入驻游戏店主强行索要“保护费”。对拒不配合的店主,通过造谣诋毁、电话轰炸、言语辱骂、恶意威胁等网暴手段施压,胁迫百余名受害人缴费,涉案金额数千元至万元不等,多名受害人身心受损。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余某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例二:凉山侦办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开盒”、辱骂他人寻衅滋事案
近日,凉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尼苦某某长期在互联网直播平台发布辱骂他人,图文信息共计300余条,并在直播过程中打造所谓的“黑社会”人设,与其他主播连麦过程中刻意曝光他人隐私信息,多次扬言实施线下暴力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违法行为人尼苦某某通过谩骂他人、打造虚假人设、“开盒”他人隐私的方式在互联网平台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其行为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尼苦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 案例三:自贡侦办一起公开辱骂救灾人员的网暴案件
自贡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在全国上下心系广西洪涝灾区之时,有网民在短视频评论中发布“救广西的人一起死,本姑娘一个也不放过,蓝桥受死吧,这次本姑娘要让洪水全淹了整个广西”等不当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愤慨,造成舆论热议,严重伤害灾区民众情感。
经查,违法行为人俞某为泄私愤“博眼球”,在抖音平台公开发文辱骂受灾及救灾人员,造成不良社会舆论,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俞某行政处罚。
⨠ 案例四:南充侦办一起AI炮制淫秽信息侮辱他人案
近日,南充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何某通过AI手段炮制淫秽信息、捏造与受害人聊天记录、散布他人隐私,相关信息迅速在受害人亲戚好友之间传播,对受害者名誉和心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经查,违法行为人何某传播的信息均为虚构,其利用AI手段炮制大量淫秽信息、捏造聊天记录、散布他人隐私信息,引发大量网民议论,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何某作出行政处罚。
⨠ 案例五:德阳侦办一起利用网络诽谤侮辱他人案
近日,德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公然发布招嫖信息并附有相应微信头像、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该信息被迅速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因车辆保险费用问题与保险业务员曾某发生矛盾,为泄私愤,捏造其卖淫的虚假信息,公然在社交平台散布曾某微信头像、手机号并配发招嫖文字,对受害人曾某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 案例六:雅安侦办一起利用网络“开盒”“短信轰炸”他人网暴案件
近日,雅安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赵某某在网上“开盒”公布他人隐私信息并实施短信“轰炸”,对受害人进行辱骂、骚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赵某某因纠纷非法获取袁某某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煽动好友对其辱骂、骚扰,并使用工具对袁某某实施短信“轰炸”,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生活。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 案例七:乐山侦办一起侮辱、诽谤他人案
近日,乐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接古某报警称,其个人和家庭信息被人在互联网直播间等公开平台传播,遭受诽谤、侮辱,精神受到困扰。
经查,腾某因感情纠纷,多次在互联网平台诽谤侮辱古某,并非法散布古某个人及家庭信息,对古某生活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腾某作出行政处罚。
⨠ 案例八:广元侦办一起利用互联网平台公然侮辱他人案
近日,广元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通过互联网平台公然侮辱并泄露他人个人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何某某因经济纠纷,为发泄情绪,将潘某某个人信息及企业相关信息配以丧礼音乐制成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对受害人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干扰。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何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 案例九:眉山侦办一起发布侮辱帖文、公开他人隐私信息案
近日,眉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接群众报警称,其个人信息被发布至互联网公开平台,并遭受侮辱、诽谤,对其生活及心理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经查,黄某因情感纠纷,在互联网平台公开夏某真实姓名、互联网平台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并针对夏某发布侮辱性帖文,严重侵扰其正常生活与工作。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
⨠ 案例十:内江侦办一起开盒网暴他人案
近日,内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廖某在社交平台发布“100元出预留技术”“可查手机号码”等涉嫌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他人实施辱骂、骚扰等网络暴力行为,严重侵害多名受害人合法权益。
经查,廖某为博取关注、牟取私利,非法获取他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除公开兜售“查人查档”服务外,还将所获信息用于对与其存在矛盾的人员实施持续性言语辱骂,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廖某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四川公安公布10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