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专业之本,深耕实务之道。恒和信始终重视专业建设,坚持以专业服务客户、以匠心打磨案件。自2020年首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启动以来,这一传统已成为展示律师专业成果、促进业务交流的重要平台。2025年,恒和信第六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如期举行。
本期推送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柏艳梅律师、余洁律师、朱燕妮律师《遂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一)基本案情
遂宁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3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系遂宁市经开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公司。遂宁某公司投资建设了某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下半年逐渐停业停产,根据遂宁某公司出具的《债权债务清查情况》显示,截至2024年3月18日遂宁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8亿元、负债总额为12亿元,净资产为-2613.71万元,已资不抵债,同时,因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在多地法院产生了20个涉执案件,金额高达9000万。
2024年5月31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受理对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和四川斗城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管理人。2025年6月5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终结遂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争议焦点
主要体现在人员混同和资产权属不明。调查职工债权时发现,某公司的职工与其五家子公司的职工未作明确区分。从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来看,多数职工在某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交换就职并与相应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内部管理来看,虽然有职工与各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管理层面将子公司的职工作为某公司各部门的职工在管理。除此之外,园区内动产权属不清,除少部分机器设备有采购合同能证明权属外,其他动产无证据证明权利归属且难以区分品名、规格等。
(三)办理过程
接受指定后,立即组成了以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为案件负责人,团队成员律师及律师助理共计16位。根据本项目特点制作了包括管理工作规程、会议议事规则、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证照和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及接管方案等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因该项目于2022年下半年逐渐停业停产,员工也基本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身亡,管理人进场后面临无熟悉人员进行配合接管,对公司资产负债清理、审查难度大的困境。同时,某公司名下分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也需要管理人一并接管及处置。
面对上述复杂情况,管理人团队第一时间制定了“分区域同步推进+核心资产优先锁定”的接管策略。针对遂宁本地的核心资产,团队成员携带法院裁定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逐一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行政部门核实资产权属状况及抵押查封信息,并聘请第三方公证机构对所接管文书材料进行公证存档;对于深圳分公司的接管工作,团队专门委派两名律师赶赴广东省深圳市,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工商内档,确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负责人及财产登记信息,同时对接当地银行查询分公司账户的资金流水及余额情况,根据接管及调查内容形成了《遂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状况报告》。
在接管阶段中,管理人查询到遂宁某公司11名股东中,有5名股东暂未实缴出资,未实缴出资共计为4415万元,为最大程度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全面履行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职责义务,管理人第一时间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对经催告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及时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效扩充了破产财产总额,为提升债权人清偿比例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债权审查过程中,结合审计报告,管理人识别出某公司与香港华顺科技有限公司及香港赛点公司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交易脉络,某公司账面上在香港有高达八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记录。鉴于香港与内地之间在财产保全机制上存在显著的制度性差异,两地法律框架的不一致性对跨境债权债务处理构成了独特挑战,为此管理人团队特委派两名律师前往香港对上述公司进行实地核查,以厘清以上公司与某公司的实际交易背景及债权债务真实性。
调查职工债权时发现,某公司的职工与其五家子公司的职工未作明确区分。从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来看,多数职工在某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交换就职并与相应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内部管理来看,虽然有职工与各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管理层面将子公司的职工作为某公司各部门的职工在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并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管理人立即启动职工债权专项核查程序。逐一梳理职工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流水,对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用工主体不一致的职工,通过约谈部门负责人、调取工作任务分配单等方式,结合社保缴纳情况确认其实际提供劳动的具体公司及工作时长,确保职工债权认定结果公开透明,未引发任何职工群体异议,为后续破产程序的平稳推进筑牢了基础。
在财产处置阶段,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团队内部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就资产整体拍卖的可行性、评估机构的选定、拍卖底价的确定等事项进行研讨,最终采用整体挂拍形式处置现有资产。为保障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与高效,管理人团队通过全国法院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评估机构选聘公告,根据报名条件、评选标准及提交材料选定了评估机构。评估机构进场后,管理人团队特指定两名律师全程陪同其对核心资产进行实地勘查,逐一核对资产清单与实物状态,确保评估范围覆盖全部破产财产。最终所有实物资产以1.32亿元成功变现,为后续破产财产分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法院裁判结果
2024年5月31日,裁定受理遂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2025年5月12日,裁定宣告遂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2025年6月5日,裁定终结遂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三、案件典型意义及律师心得体会
本案是一起通过“执破融合”机制推动闲置工业用地高效盘活、实质化解执行积案、平等保护各类债权人合法权益、精准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典型破产清算案例。其典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深化“执破融合”,实现执行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面对某公司名下多起执行案件难以推进的困境,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引导其进入破产程序,通过集中管辖、统一处置,将分散的执行案件纳入破产清算一揽子解决,有效打破了执行僵局,提升了司法清偿效率。
2.创新接管与调查机制,应对无人员配合的复杂局面。针对企业停业已久、法定代表人去世、无人配合接管的实际情况,管理人采取了“分区域同步推进+核心资产优先锁定”的策略,并借助公证等手段固定证据,确保了接管工作的合法性与资产清查的完整性。
3.积极追收股东出资,最大限度扩充破产财产。管理人在清查中发现7名股东未履行共计2611万元的出资义务,随即依法提起诉讼,增加破产财产总额,为提高债权清偿率提供了关键支持。
4.审慎处理跨境债权与关联交易,防范虚假债务风险。针对公司与香港关联企业之间高达8亿元的应收账款,管理人跨域实地调查,厘清交易实质,有效避免了破产财产不当减损,体现了在跨境破产情形下依法审慎核查债权的专业态度。
5.细致甄别职工债权,维护社会稳定。面对职工劳动关系在母子公司间交叉混同的复杂情况,管理人通过劳动合同、社保、工资流水等多重证据核查,准确认定债权主体,平稳完成职工安置,未引发群体性事件,体现了破产程序中对劳动者权益的充分保护。
综上,本案不仅实现了“僵尸企业”的依法有序退出,更通过一系列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操作,成功将“执行不能”的局面转化为“破产可清”的良性循环,为类似困境企业的司法处置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