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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王建国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现任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合伙人、黑恶案件指导小组组长。王建国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政府法律服务等专业。从业13年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百件,拥有丰富的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经验;王建国律师曾担任某乡镇党委负责人,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管理经验,先后担任四川省政务中心、成都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天府新区(成都)政法委等多个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出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王建国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在办案中,他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职责,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一、社会职务
四川省律协民族委副主任
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副秘书长
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代表业绩
1、郝某涉嫌诈骗案:郝某被指控诈骗2.6亿元,王建国律师进行轻罪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郝某缓刑;
2、敬某诈骗案:敬某被指控诈骗6300万元,经辩护,被宣告缓刑;
3、张某骗取贷款、承兑汇票案:张某被指控骗取贷款3150万元,经辩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4、黄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黄某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营业额500余万元),经辩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5、张某涉嫌强奸案:张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王建国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不予批捕;
6、巩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巩某某被指控非法持有射钉枪两支、气枪一支,经辩护,被宣告缓刑;
7、陈某走私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陈某被指控走私毒品LSD、非法持有毒品MDMA,经律护,数罪并罚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8、陈某某挪用资金案:陈某某被指控挪用资金20余万元,经辩护,取得理想的判决结果。
三、著作出版
1、《诈骗与非法经营的博弈——以大宗商品交易案为例》;
2、《智障妇女的性行为认定》;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辩护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