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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艳梅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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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劳动争议、合同、公司商事、执行

内江师范学院

石艳梅律师2018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正式执业,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服务领域。执业核心业务聚焦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强制执行及各类执行衍生疑难案件,擅长处理欠款追偿、合同违约、劳资纠纷、执行回款、执行异议等高频、疑难法律问题,能够精准突破案件难点、实质性解决当事人诉求。同时,长期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合同风控、用工合规等全链条法律需求,善于从企业经营视角事前规避风险、事中规范流程、事后高效维权。

石艳梅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结大量民商事诉讼及执行案件,可精准适配个人维权、企业合规管理、疑难执行攻坚等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一、代表业绩:

1.自贡某商品砼公司诉某建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代理原告向某建工公司追索混凝土货款2700余万元,该案合同约定以工程竣工验收作为尾款付款条件,而原告所供应的二期工程尚未竣工,但通过我方补充证据、加强论点,最终推翻了一审法院基于上述付款条件作出的判决,改判支持了我方主张的全部货款,且通过强制执行帮助客户全额回款。

2.资阳某混凝土公司诉某建工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代理原告向某建工公司追索混凝土货款1800余万元,该案存在多份合同、结算缺失、付款条件未成就等不利情形,通过我方制定诉讼方案、搜集财产线索,诉中足额保全对方全部财产,最终在多番沟通、谈判后达成调解。即使是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仍然为客户争取到全部货款及90余万元的利息收益,现已全额回款。

3.宜宾某建投公司诉攀枝花某房地产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代理原告向攀枝花某房地产公司追索票据金额210万元,最终判决承兑人、出票人、前手公司及前手公司股东、总公司共同承担责任,最大程度的为客户扩大了履行主体。

4.成都某混凝土公司诉某建设公司及股东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

该案经执行5年未果,移交我方时未履行金额高达800余万元,经调查发现该建设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遂以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向全部股东主张权利,并首封其中一股东名下价值1700余万元的房产。但诉讼过程中,该股东意外死亡,后续又通过查询、调查继承人,申请变更、追加被告,经审理最终判决该建设公司全部股东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欠付原告的债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某建设公司诉某政府代位权诉讼案

自贡某建筑公司欠付我方客户货款、利息合计800余万元,经查询自贡某建筑公司在某政府尚有应收债权,遂向某政府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最终得到支持。

6.泸州某工程公司诉某安装公司及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经查询某安装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违法减资、受让股东配合转让股东恶意逃债等复杂情形,即代理原告向某安装公司全部股东主张相应责任,最终判决相应股东承担责任,且责任范围足以覆盖我方客户800余万元债权。

7.为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成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鸿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8.为遂宁安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