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8-87534001
CN EN
赵耀彬 专职律师

电话:18628369116

传真

电子邮箱:378036741@qq.com

业务领域:建筑房地产、劳动与社会保障、民商

天津商业大学

赵耀彬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初期,赵律师深度参与团队多起集团诉讼及建设工程领域重大案件,系统掌握了建工领域法律服务的全流程要点。面对行业形势变化,其主动拓展执业领域,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物业服务、公司股权及刑事辩护等多元领域均形成扎实的专业积淀,展现出跨领域综合服务能力。

专业领域与方向

赵律师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合规辩护。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其擅长处理工程款结算、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等复杂问题;在刑事案件中,其对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具有精准的辩护策略与量刑协商经验;在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等民生类案件中,其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次通过精细证据梳理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办案理念

赵律师始终践行“专业为本、实效为先”的执业信条。其注重在复杂事实中精准锚定法律争点,善于通过可视化举证与严谨法律论证提升裁判可预期性,在保障程序正义的同时追求实体公正。对于疑难案件,其坚持“以裁判者思维反推证据体系构建”,为委托人提供兼具法律高度与实操价值的解决方案。

赵耀彬律师始终以精进专业回馈信任,以务实担当守护权益,致力于成为客户值得托付的法治同行者。

(一)代表业绩

刑事领域:在“陈钢职务侵占案”中,针对涉案213万余元的指控,通过细致证据审查协助厘清量刑情节,法院最终采纳公诉机关四年六个月量刑建议,实现罚当其罪。“在向才勇运输毒品案”中,针对涉案运输150克冰毒、海洛因的指控,通过与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对抗厘清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向才勇10年有期徒刑的结果。

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旭隆市政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工程转包关系复杂、主体认定存在争议的情形下,成功论证智胜广厦公司与实际施工人王洪的连带付款责任,为委托人追回货款120余万元及逾期违约金。

代理成都绿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张谦合同纠纷案:本案中,张谦以结算协议中“今后不再产生任何费用”为由,拒绝承担代付商砼款差额及逾期利息。赵耀彬律师代理绿地公司,紧扣清算协议约定,论证代付的全部案款及冻结款项资金占用费均应由张谦负担。一审、二审法院均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张谦支付7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其全部上诉请求。

代理实际施工人班世华与华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1)川01民终10743号):本案一审以合同相对性为由驳回班世华全部诉请,面临败诉困境。代理上诉二审,成功说服二审法院推翻原判,认定加盖华达公司公章的《目标责任书》直接约束华达公司,班世华系实际施工人。二审改判华达公司支付工程款621万余元及利息,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

代理四川华宏玮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建一局以结算单“今后不再产生任何费用”及“风险共担”条款为由,拒付逾期利息。赵耀彬律师精准区分“既存结算费用”与“迟延付款产生的利息损失”,指出利息属资金占用费,不受结算清单约束。一审、二审均采纳该观点,判决中建一局支付剩余工程款111万余元及按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曾永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通过司法鉴定明确外伤参与度100%及九级伤残,法院采信过错责任划分意见,为受伤务工人员争取到超出原诉请的合理赔偿。

群体性纠纷化解:深度参与“新南中心负一楼业主诉交投案”“心灵家园业主诉天汇城案”等重大集团诉讼,在维护业主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疏导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