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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政府、公司法律、民商事
中国政法大学
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执业律师。 于2017年3月从筠连县政府办公室提前退休到四川玉壶律师事务所实习,2018年7月8日到2025年1月一直在四川玉壶律师事务所作专职律师,其间从2020、5月至2023年4月兼任该律所党支部书记,2025年1月21日转所到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擅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刑事辩护业务、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公司法律业务、民商事法律业务、具有较强的理论和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各类事务,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苏孝清律师承办的典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师全昌在某市一家人民医院医治死亡经调解获78万元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周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认罪认罚被检察院量实刑七个月,在审判阶段作无罪辩护最终获得缓刑;李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一年零二个月实刑,审判阶段作无罪辩护后获缓刑,并成功启动二审程序在筠连法院审理。李良宗与杜仁惠合同纠纷一案(2022)川1527民初1409号判决,委托人主张获全部支持;唐仲付诉阳光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合同纠纷案,基本诉求全部获法院支持。梓宁公司上诉成都天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在一审败诉情况下二审(2020)15民终187号获得胜诉,李茂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二审(2023)川15民终579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获胜再审(2023)川民申53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黄某某、刘某某的再审申请维持胜诉结果,苏昌均土地纠纷一案一审从不同角度三次诉讼败诉,二审(2024)川15民终292号改判终于获胜;周乐全提供劳务者致害案一审败诉,二审反盘获得胜诉等等,八年律师工作实践无一起案件有投诉现象,各类诉讼案件大多能赢得当事人内心的真实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