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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 09期 | 不起诉率上升64.4%!最高检发布一季度检察办案数据

发布日期:2021-04-26

      【重要动态】

      ◎不起诉率上升64.4%!最高检发布一季度检察办案数据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合规动态】

      ◎企业合规管理该如何发力?——最高检调研组就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走进山东检察机关调研问计

重要动态


      〣不起诉率上升64.4%!最高检发布一季度检察办案数据

      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3053人,同比上升44.9%;不捕70714人,同比上升86%。共决定起诉361165人,同比上升30.9%;决定不起诉57770人,同比上升64.4%。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危险驾驶罪74713人,同比上升1.1倍;盗窃罪45662人,同比上升12.6%;诈骗罪24173人,同比上升6.7%;故意伤害罪18749人,同比上升5.2%;开设赌场罪17897人,同比上升49.2%。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258人,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101人、催收非法债务罪91人、妨害安全驾驶罪30人、高空抛物罪21人、危险作业罪14人。

      【律师观察】

      结合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申国君在办案数据发布后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律师对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重点和变化作如下解读:

      1. 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宽严相济就是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区分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依法该不捕的不捕、该不诉的不诉、该不羁押的不予羁押,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注重办案质量、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方面,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2.重点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

      随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自觉开展教育整顿的同时,更要立足职能,积极为教育整顿贡献检察力量。这次整顿活动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进行专项整治,检察机关承担着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14类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各地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部署要求,认真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这类办案数据今年1至3月大幅上升,共立案267人,同比上升2.1倍。

      3.重视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与教育帮扶相结合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既应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的理念,全方位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特殊保护。不捕率、附条件不起诉率、不起诉率均同比大幅上升,说明“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具体办案中得到很好践行。与此同时,特殊预防活动数量的提升,说明检察机关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精准帮教,对避免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〣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1件。发布透露,对互联网企业未履行个人信息管理和保护义务的,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公益损害责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通过技术软件、物业服务等不同手段非法获取并交易个人信息问题,除了依法打击行为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还将网络运营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公益损害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目前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最高检2020年9月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侵害领域的办案重点。

      【律师观察】

      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为个人信息的监管和维权方面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困难。泄露的个人信息经黑色产业链流向的电信网络诈骗,更是国家重拳打击的多发高发犯罪。滥用个人信息滋生的“大数据杀熟”,也已纳入中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风险防控重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既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更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职能部门持续开展针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的专项治理,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监管措施。社会高度关注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协同相关行政机关严格执行监管措施,堵塞漏洞、防控风险;通过办理民事公益诉讼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加侵权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修复受损公益,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方面的诸多成效。第一,案件类型丰富,不仅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个人信息监管、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且也涉及快递、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问题;第二,增加侵权成本,通过高额罚金和公益损害赔偿加大警示力度,预防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三,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检察机关针对部分行政机关不注重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履职,凝聚各部门的监管共识,增强监管合力;第四,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对于未履行个人信息管理和保护义务的互联网企业,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公益损害责任,推动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合规动态

      〣企业合规管理该如何发力?——最高检调研组就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走进山东检察机关调研问计

      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到山东检察机关调研,就推进企业合规试点、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调研问计,督促指导。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合规管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创造效益良好。

为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日常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张军提到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要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开展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

      【律师观察】

      山东是最高检确定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省份,某企业因涉案被郯城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获得了来自检察机关的合规管理帮助,不仅提升了企业合规管理意识,更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

      企业合规建设要将“关口前移”,由事后追责转化为事前预防,对于存在合规风险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规制,通过采取企业补“短板”强“弱项”的有力举措来促进合规管理,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督促帮助建立起针对性强的合规举措。与此同时,要实现对涉案企业的教育和警醒,检察机关将通过加强诉源管理给予相关行业企业值得借鉴的合规管理样板,并且要探索建立包括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工商联等部门以及律师、审计师、会计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内的第三方监管机制,监督、促进企业践行合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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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徐飞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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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李润声(实习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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