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信息搜索:
2009-1-6 星期二
信息导航
  公 司 简 介
  部 门 结 构
  企 业 荣 誉
  企 业 文 化
  规 章 制 度
  在 线 咨 询
  联 系 我 们
· 我所入库中国银行四川省分
·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搬迁
· 副主任李大福律师应邀参加
· 副主任李大福律师应邀参加
· 副主任李大福律师被聘
· 我所召开了2008年半年
· 副主任李大福律师与广安国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
· 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 我所主任李正国律师参加视
· 杨仕建律师应邀参加交流会
· 我所副主任李大福律师应邀
 

    事务所主要执业律师中具有法学、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的律师占半数以上,前沿的理论研究与丰富的法律实务紧密结合,极大地提高了律师个人和律师团队的办案水平,这既是事务所法律服务能力的体现,也是事务所严谨务实、团结进取、追求卓越的所风体现,这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法律需求。

事务所实行主办律师负责制,除简易案件外,一般案件均实行由两名以上律师合作办案,保证办案效率和质量,克服律师个人思维的狭隘,实行了最优化的资源整合。

事务所建立并严格地实行了接案登记制度、财务制度、客户回访制度和办案流程监督制度,对重要案件主办律师要定期向业务部长和事务所主任办公会议报告,保证了每一个案件的进展情况和每一名律师的业务活动都在事务所的纪律和质量监督之下,事实上极大地维护客户的利益。事务所这种运作模式深受客户好评,迄今为止,无一案件或律师被投诉。

由于经办了大量高质量法律事务,事务所的律师具有了精湛的法律技术,成了相关领域的资深律师,他们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的职业准则、谦虚的学习态度、默契的合作精神、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因此,各位诚挚的朋友哪怕是与我们极细小的一次合作,都将成为恒和信人宏伟事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是不可缺少的那一部分。我们相信并期待着——精诚合作会成就我们共同的事业。

                            恒和信竭诚希望与每一位朋友携手共进。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蜀汉路249号润邦国际15F  邮编:610036
电话:028-87534001  传真:028-87534101  E-mail:henghexin@163.com
实名:中国企业法律网、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四川成都市律师事务所
您是第 位访客!